Re: [新聞] 花400多萬買25年房屋使用權 一舉通吃老

作者: Epimenides (No.13)   2018-08-05 13:58:01
※ 引述《Workforme (′‧ω‧‵)》之銘言:
: 「使用權」可轉換,若住了5年後,想換屋,民眾也可將使用權「賣回」給建商,再賣
: 給其他住戶,具有一定彈性。
這邊寫的不清楚,是不是只能賣回建商,不能自由買賣
如果只能賣回給建商,那價格不可能好的
馬克思的時代,佃農很多,貴族和有錢階級先把土地權壟斷,再把農地租給農民
農民永遠得不到耕作的土地,一輩子的辛勞的結果沒有留下,也無法留給子孫,
而是貢獻給少數的人,於是貧富差距越來越大
用這種方式,系統式的壓榨一整個階級的人民
而這一整個被壓榨的人民,世世代代沒有翻身的機會
一直到階級革命為止
現在的狀況,就像當年階級革命前的狀況,而且整個世界都有這個傾向
在資本主義的早期,五十年到七十年前,一個人工作就可以養活全家
爸爸去工作,媽媽顧家顧小孩,小孩還可以多生幾個
甚至有錢拿回老家孝敬高堂老父老母,最後還可以留個房子給子女
現在的人,什麼都買不起,
就像這個建商提出的,你忙了一輩子,養活自己很吃力,不見得能成家
就算是成家了,雙薪家庭過得還比以前單薪還辛苦,最後房子也未必留得下來,
這就是 late stage capitalism 的現況
一整個世代,一整個階級的人被壓榨,就像當年的佃農或奴隸
但自己不見得有自覺,甚至還以為自己是「中產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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