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鼓勵搭捷運通勤,所以對機車停車格收費本身正確
但如果只對捷運周邊附近的機車停車格收費,反而會打捷運轉乘族,
因為本來就很多人不是住在捷運站附近,
就算是台北市,還是有很多人住在離捷運好幾公里遠的地方
所以我認為應該全面對機車停車格收費
但對於使用捷運附近機車停車格的人,應允許用1280月票減免停車費
性質跟轉乘公車或轉乘ubike差不多
才能鼓勵大家減少使用自有運具,鼓勵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至於月票跟停車費目前是兩個不互通的系統,如何互通就是官員要去思考的事情
如此一來,即使是那些家住偏遠,或者公司較遠的人,
仍然提供誘因讓他們不要用汽機車走完全程
否則,對捷運周邊停車格收費,只是懲罰那些家裡或公司很遠,但仍願意搭乘捷運的人
徒然增加這些「捷運族」的通勤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