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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疑被已婚男騙 攤牌正宮「你老公要上床才追我」
2018-08-09 17:27聯合報 記者蔡翼謙╱即時報導
花蓮48歲薛姓男子已婚卻與鍾姓女警交往,因未履行與正宮王姓女子離婚的承諾,鍾警氣
憤難平,利用職權查出王女個資,約她見面,並出示與薛男交往時的甜蜜對話,還傳訊騷
擾王女女兒「妳爸做愛都不戴套」。王女不堪其擾提告,花蓮地院認為兩人外遇侵權,判
賠償王女40萬01元。
判決指出,鍾警104年以警用電腦查到王女聯絡資訊,便約她出來談判,給王女看「你是
我最重要的愛人無人可以取代」、「我的心只屬於你」等與薛男的甜蜜對話,事後還跟王
女說「薛就是欲求不滿要上床才來追求我的」。
不僅如此,鍾警還傳訊騷擾王女女兒,謊稱自己罹患子宮頸癌的原因,就是因為「你老爸
不戴套」,還寄黑函到王女公司,甚至是王女女兒就讀的學校,更衝動闖入王女家中搗亂
,導致她精神崩潰,罹患焦慮症、睡眠障礙症。
鍾警稱,自己103年確實罹患癌症,於療養期間騎自行車認識薛男,當時他謊稱未婚,兩
人才墜入愛河,但5個月後分手。某日於火車站又巧遇薛男,兩人便到超商喝咖啡,沒想
到尾隨薛男多時的王女突然出現,王女竟當場找警察來,向自己嗆聲要提告,事後還找多
名友人跟蹤,甚至騎機車包圍騷擾。
薛男坦承犯行,法院審理發現,鍾警確實曾濫用職權查詢王女個人資料,薛男與鍾警在
LINE上的對話也罪證確鑿,認定兩人外遇侵權,須賠償王女40萬01元,而多出的1元賠償
金,為鍾警濫權窺探隱私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