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毒胡椒粉無罪! 最高法院無奈因速審法無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8-08-10 13:12:33
※ 引述《john5380 ()》之銘言:
: 大家自求多福吧,外面的東西別亂吃 QQ
: 聯合新聞網
: 毒胡椒粉無罪! 最高法院無奈因速審法無法制裁
: 台中市誼興公司老闆林中柱,向化工公司購入工業用碳酸鎂,販賣給彰化縣謝姓堂兄弟,
: 添加入「佛祖」、「彌勒佛」等牌胡椒粉,被檢驗出含砷(砒霜)超標,經檢方依違反食
: 安法攙偽假冒罪起訴,一、二審判決無罪,台中高分檢檢察官不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
: 今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駁回檢方上訴,但批評二審的法律見解謬誤,認為「這根本不能
: 給人吃」,高院台中分院曲解法令。
邏輯???
都說不是給人吃的了那就接受上訴阿
結果居然是駁回然後再放砲說人見解謬誤
然後一堆死刑犯卻接受上訴然後改判無期徒刑 XDD
最高法院的邏輯真的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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