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色影師性侵I奶女模 還喝斥「專業一點」
3.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男子莊杰達前年到新北市約一位I罩杯美胸小模到摩鐵外拍,涉強拉女方上床性侵得
逞,還喝令女方「專業一點」以便他續拍情慾照,事後傳訊息給女方稱「整件事都我的錯
,抱歉」、「我衝動了」等語,挨告卻改稱兩情相悅、道歉僅是安撫,高院審理採信女方
指述,今仍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可上訴。
高院判決理由指出,性侵害案件常屬「密室犯罪」,被害人多半抗拒回想遭侵害過程及出
庭面對旁人質疑眼光,更加不願面對細節,陳述難免慌亂,此外,本件被害人體型、力氣
均不如莊男,迫於當時處境不敢反抗,只能屈從莊男以求脫身,包括繼續配合拍照、和莊
男同車離開等,均屬可以想像。
高院指出,從莊男被查扣的外拍照片可見,被害人面無表情,與以往外拍照片神情大不相
同,顯然心情受到極大影響,更重要的是,雙方事後對話記錄顯示,被害人向莊男表明彼
此「是約拍照,並非約做愛」,還要莊男「可以答應我以後不要再強迫任何人嗎」、「做
愛這件事是互相喜歡才做的」等語。
高院指出,莊男回答被害人時稱:「就我的感覺,你是蠻半推半就的。」代表莊男一廂情
願,無視被害人「說不要就是不要」的身體自主權。高院強調,被害人所說:「做愛這件
事是互相喜歡才做的。」就是對於莊男最直接且中肯的性平教育,更破除男性被傳統教育
的「半推半就」性文化想像的迷思。
判決指出,從事鋼鐵業的莊男(27歲)前年(2016年)7月透過社群網站,認識從事外拍
的美胸小模(25歲),經不斷聯繫,雙方約定前年10月9日碰面拍攝情慾主題照片,莊允
諾支付酬勞1萬8000元,當天上午從台中開車北上,和小模會合後載往新北一間溫泉摩鐵
,要小模先去「泡澡放鬆」。
小模以為莊男要在浴室取鏡,依言寬衣入浴,不料莊男沒帶相機進來,反而藉口幫忙按摩
而撫摸小模肩膀,小模立刻表明拒絕,等莊男離開浴室,小模裹覆浴巾走到床邊等候莊男
拍照時,冷不防被莊男拉到床上壓身,小模企圖拍打推阻,仍遭性侵得逞。
莊男事畢不罷休,板起臉要求小模繼續拍照,心情低落的小模原本不願配合,但莊男大吼
:「我找妳是來拍照的」、「專業一點!」等語,小模擔心安危,才瞪著莊男讓他拍攝5
分鐘共15張照片,之後搭乘莊男轎車離開,隨即向男友哭訴並報警提告。
莊男到案辯稱當天是兩情相悅,否認性侵,但法院考量小模陳述前後一致,出庭作證時,
多次落淚無法繼續而暫停庭訊,又男友作證稱當天接到小模緊急電話趕回家,發現小模暴
哭還恍神,之後1年經常睡覺驚醒而失眠、哭泣,須看心理醫生吃安眠藥才能入睡。
此外,小模提供事後透過LINE質問莊男的通話紀錄,包括莊男回答「對不起」、「整件事
都我的錯,抱歉」、「我衝動了」、「我除了對不起,我其他什麼都沒辦法彌補」等語,
莊雖辯稱道歉僅是安撫,法官不採信,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莊4年徒刑,高院今駁回莊的
上訴,維持原判,還可上訴。(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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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影師」莊杰達被美胸小模指控性侵,高院二審今依強制性交罪仍判刑4年。翻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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