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我直言
政府發展文創並且大力補助文創
真的是很詭異的決定
你是鼓勵沒有正常賺錢技能的人
發展自己以為有價值的東西或事情
可是東西賣不掉,事後怪罪社會沒眼光不跟你買?
(從不懷疑自己到底有沒有問題)
然後靠領補助付店租跟請款?
你就賣超貴且不實用垃圾,我跟你買才是腦袋壞了
(一定有人會說我是粗人,但我比較實際)
你都不一定會買這種文創商品吧?
看著迪化街那的例子就很明顯
傳統正常的店家由於生意下滑,有不少商家退場了
反而進來一堆文創店來承租,重點是生意明顯不好卻能一直承租?
這政府是有病了吧,你該補助的是真正有存在意義的店家吧
還是說這其實是為了剛畢業就失業的年青選票?
那假如今天政府停止對文創團體補助,像一般商家那樣
那麼文創店一樣也會收了吧?
但最大的差別在於 搞文創的 不會知道自己錯在哪?為什麼失業了?
只會變成 怪罪政府沒補助 以及 社會沒眼光 的狀況
到時候一堆搞文創的是不是就要變成像大草原上的遊民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