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愛滋患者無套做愛免責權提案

作者: ffhh (冰封雪藏的火熱)   2018-08-18 13:51:11
牠們對此提案立基的根據是有規律服藥且U=U就不具傳染力(尚待驗證)者
可免除刑罰
卻無說明不按時服藥或未服藥者,非U=U者的蓄意、非蓄意傳染,該如何歸類處置?
也無說明測不到就停藥後,多久內算安全期可無套
或測不到且繼續服藥,但能保證下次也是測不到?
若測不到其間交叉感染導致藥效失效卻不自知因而傳染該如何歸類處置?
若測的到時蓄意傳染後馬上服藥至測不到再來對簿公堂,
被蓄意傳染的受害者該如何舉證究責?
一堆問題都沒有配套應對方案
感覺就是一群不會或不願深思熟慮,頭腦簡單的同溫層在提的惡毒垃圾議案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