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azxc1156892 (QQ)》之銘言:
: 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 完整新聞標題: 「想拿回身體自主權」 女告性侵竟同意再做一次
: 完整新聞內文:
: 北市一名妙齡女子控訴,今年3月間她和一名邱姓男子共進晚餐,喝醉後被邱男帶到飯店
: 性侵,邱男辯稱兩人嘿咻2次,隔天早上才一起退房,當晚是兩情相悅,女方這才改稱先
: 遭邱男性侵,但為了拿回身體自主權,也不想要變成性侵害受害人,才會同意再發生性行
: 為。台北地檢署認為,監視器畫面顯示女方進旅館時並未泥醉,退房時也沒求救,期間還
: 同意再次嘿咻,種種跡象難以證明她遭性侵,因此將邱男不起訴。
: 年約20多歲邱姓男子是一名工程師,邱男挨告後十分疑惑,他說當天兩人用餐時聊得很愉
: 快,雙方互有好感,才會一起搭計程車去飯店,登記入住時兩人還有聊天,他把女方扶到
: 床上休息時,女方還主動靠過來,問他有沒有帶保險套,兩人才情投意合地發生性行為。
: 之後女方說不太舒服,他就罷手休息一會,女方還躺在他胸膛上,一手撫摸他下體挑逗,
: 他才又重振雄風再戰,隔天上午兩人一起退房,他送女方去搭計程車,女生安全到家後還
: 傳LINE通知他,不解為何突然性情大變告性侵。
: 但受害女子指控,稱兩人曾是補習班同學,認識數個月,她也想多了解對方,才會相約信
: 義區一間餐廳吃飯,兩人點了紅、白酒,她自認酒量不差,不料當天卻喝醉,她懷疑遭邱
: 男下藥才會醉倒,她被邱男性侵後驚醒,痛批邱男:「要做這種事就要在我清醒的時候。
: 」
: 女子還說,她被邱男性侵後,為了拿回身體自主權,也不想當性侵害被害人,才會同意再
: 和邱男發生性行為,但第一次時她真的是被性侵的。
: 檢方調查,女子抽血鑑驗並無安眠藥物反應,且監視器畫面也顯示女方入住時並未醉得需
: 要攙扶,退房時也沒向人求救,甚至事後還傳LINE問邱男有無看見她的外套,也就是說,
: 除了女子單方面指控之外,缺乏其他證據可證明她遭性侵,因此將邱男不起訴。(吳珮如
: /台北報導)
: 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6427Fv
: 備註:$越想越不對勁
其實不難理解,就是個成本攤提的概念而已
假設你買了1張100塊的股票,後來跌到50塊 1-(50/100)=50% 虧50%
所以你趁它跌到50塊時再買一張 1-(100/150)=33% 虧33%
你覺得舒服多了
再買個第3張會更舒服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