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少女謊報遭鄰居刺傷 警心急違法逮捕遭調

作者: goodid520 (輔導科長:花姐)   2018-08-19 16:59:34
現在鴿子除了 考不上國立大學的女孩子不想簽下去軍隊、又想領五萬
所以考個女鴿子以外
還有這種幫忙圍事的叫賽鴿
依照地區可以稱 樹林小鴿 、五股鴿鴿
或者之前那個僑王(台北SPARK夜店殺警案、薛貞國命案)
這種是賽鴿中的區小霸王
五萬薪水哪夠用
五萬五萬這樣領 一年才60萬
光在受薪階級 就是後段班裡面的放牛班
現在的社會 年薪沒有新台幣100萬真的沒辦法生活
那些2萬3萬的服務業 都嘛是不缺錢或者弱勢沒法選擇在做的
現在竹科南科中科內科 120萬年薪 就是後50% 後段班
有150 算是中段班
200以上是前20%
那你們想想 一天24小時都要工作的鴿子 要養老婆孩子 還沒辦法陪家人
一年才給家庭60萬所費 哪夠
所以上面那種黑鴿就只會一直出現 一直出現
※ 引述《cloud3455 (雲想衣裳花想容)》之銘言:
: 又在洗白了,現在就在幫這個林姓員警做出他只是因為熱血而一時被騙的假象
: 「林姓員警獲報後擔心少女安危,立即趕往少女家中,
: 心急下未持搜索票就將鄰居男子逮捕。」
: 沒有搜索票沒有拘票
: 可以進去人家家裡搜索,非現行犯可以把人上銬?
: 還真巧,一上銬,少女的中年8+9親友團就來了。
: 低能兒都知道有鬼。
: 犯罪學上的偵查過程是
: 1犯罪發生 2調查蒐證 3通知、詢問、拘提 4移送法辦 5有罪判決
: 這在犯罪偵查學中是被列為簡單的題目,他會不知道?
: 為了避免低能警友會來護航,來看看法律上什麼叫"準現行犯"
: 刑事訴訟法第88條
: 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 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
: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以現行犯論:
: 一、被追呼為犯罪人者。
: 二、因持有兇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顯可疑為犯罪人
: 請問那老伯是合於那一條了。
: 要相信警專出來的法律素養,就好像相信吃王爺開的符水能治病一樣
: ※ 引述《huangmingwei (寒夜)》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TVBS新聞網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少女謊報遭鄰居刺傷 警心急違法逮捕遭調職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基隆有名少女謊報遭鄰居男子刺傷,當時承辦的林姓員警趕到少女家中查看,卻因為一時
: : 心急未持搜索票,以準現行犯身分逮捕鄰居男子,事後遭鄰居男子家屬控訴違法。
: : 這名17歲少女,上個月22日深夜報警求救,向警方宣稱遭鄰居男子強拉手臂,打算要將她
: : 拖進屋內;在上個月24日晚間,少女又向警方報案,聲稱遭鄰居男子以利器刺傷腹部。
: : 林姓員警獲報後擔心少女安危,立即趕往少女家中,心急下未持搜索票就將鄰居男子逮捕
: : 。少女的男友聽聞此事後,帶著5名友人前去理論,一見到鄰居男子,失控上前追打鄰居
: : 男子,當時林姓員警雖然奮力阻擋,鄰居男子頭部依然受創,隨後打人的6人被依殺人未
: : 遂移送法辦。
: : 事後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發現報案少女的供詞疑點重重,少女到案說明後,才終於坦承
: : 「一切都是自導自演」,腹部的傷痕是自己用手抓傷的,被警方依誣告、使公務人員登載
: : 不實移送少年法庭。
: : 而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指出,這名少女跟男友交往約1週,為了吸引男友注意,才會接
: : 二連三地誣陷鄰居男子。事情真相大白後,鄰居男子家屬憤而控告林姓員警侵入住宅、違
: : 反搜索及妨害自由;對此第三警分局長陳瑞基表示,林姓員警未依規定執法影響警方聲譽
: : ,將記2支申誡並調職,絕不會護短。
: : 實習編輯/呂家輝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s://tw.news.yahoo.com/少女謊報遭鄰居刺傷-警心急違法逮捕遭調職
: : -005459195.html
: : 5.備註:
: : 阿娟氣PUPU!沒有證據警察就帶人找上門 副分局長線上說詞反覆辯解是"誤判"|陳斐娟主
: : 持|【54新觀點PART1】20180817|三立新聞台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lqgOQ8WAX0
: : 這案子很扯,都這樣了 新聞都沒啥報
: : 內容就少女為吸引男友注意,謊報隔壁鄰居傷害
: : 警察騙隔壁鄰居開門,男友親友團KO 無辜鄰居
: : 警察發現被騙,公務時間找鄰居簽不告誣告 跟 後續整個烏龍辦案追溯
: : 鄰居不傻不簽
: : 發現記者有空追柯P 沒空追這種市民被害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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