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兒發文揚言炸北市府 吳宗憲:這種王八蛋行為應該鞭刑

作者: David989 (David)   2018-08-20 07:38:33
1.媒體來源:
蘋果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19歲兒一句玩笑話涉恐嚇公眾罪 吳宗憲氣罵「智商低王八蛋」
3.完整新聞內文:
「女友生病 要是沒好起來 我就做炸彈 炸台北市政府 全民賠罪!」綜藝天王吳宗憲19歲
兒子吳睿軒在私人IG上發恐嚇文,引發軒然大波,言論恐已觸犯《刑法》恐嚇公眾罪,可
能面臨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吳睿軒昨晚間已前往市刑大接受訊問,因涉及刑法第151條恐
嚇公眾罪,依法函送至士林檢署續辦。吳宗憲怒批兒子犯了低級錯誤:「就直接抓去關啊
!」
昨下午1點多,PTT八卦板有網友PO文,標題寫著「有人可以解釋這是甚麼意思」,還附上
一張IG截圖,照片中一對男女在醫院候診,男子露出半張臉疑似是藝人兒子,女子坐在輪
椅上,其中有段文字「女友生病 要是沒好起來 我就做炸彈 炸台北市政府 全民賠罪」,
激進言論引發網友熱議,PTT發文者更直言:「這帳號好像是W姓藝人的兒子,身為台北市
居民,覺得有點害怕。」
吳宗憲昨證實這是他19歲兒子吳睿軒(藝名鹿希派),「兒子智商滿低的,這是個王八蛋
的錯誤」,更指兒子應接受嚴厲懲罰,但也幫兒子緩頰:「這是兒子的私人帳號,沒有公
開。」接著他表示兒子此舉確實不妥,已要兒子刪文刪照,「在自己的朋友圈裡面開這種
玩笑也不妥當,有任何的錯誤我絕對不會縱容的」。
對兒子被指是孫安佐翻版,吳宗憲認為:「兒子是在私人帳戶裡面,情節不能相比。」會
擔心兒子接下來星路受阻嗎?吳宗憲則說:「他不適合在演藝圈,反正這行也不差他一個
,嘴巴喜歡講這種幹話,就讓他瀟灑地犯錯、勇敢的承擔吧!」
吳宗憲育有3女1子,大女兒吳姍儒(Sandy)和父親主持《小明星大跟班》,已是當紅的
新生代主持人,小兒子鹿希派才剛要踏入演藝圈。鹿希派目前是美國伯克利音樂學院大二
生,上月底曾在吳宗憲演唱會上獨奏鋼琴,表現吸睛,畢業於中正高中音樂班的鹿希派主
修鋼琴與小提琴,2015年曾舉辦音樂會,吳宗憲更稱兒子將來成就會超越周杰倫,2016年
他申請進入美國波士頓伯克利音樂學院就讀。
前陣子發生孫安佐揚言恐攻被捕事件,吳宗憲也提到同樣在美國念書的兒子,表示父子雖
分隔兩地,但會陪兒子電話聊天1個半小時,鹿希派目前已在台灣當完兵,等暑假過後就
會回美完成學業,不料現在卻因在網路發恐嚇文引發爭議。
昨晚鹿希派在臉書道歉滅火:「抱歉開了不該開的玩笑,抱歉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是公眾
人物,更要注意自己的言行,無論是公開或私人的帳號都一樣,抱歉讓許多人對我的為人
很失望,對不起社會大眾。」並解釋所謂的「做炸彈炸市政府」是自己跟軍中同袍之間的
一個笑話,「是曾經在軍營中有過的梗,跟朋友之間所謂的玩笑話垃圾話」,最後表示會
面對自己所犯下愚蠢的錯誤,欣然接受配合警方的調查。
律師廖芳萱認為,吳宗憲兒子這些言論恐已觸犯《刑法》恐嚇公眾罪,廖芳萱指出,雖然
該篇文章是po在私人IG上,但仍要看私人帳號是有多「封閉」,若是朋友群、關注的人多
達幾千幾百人,這樣的言論都可能讓看到的人恐慌,就足以構成犯罪行為。另外在美長期
擔任教育工作者的李文也分析,美國對「恐嚇」這類的行為非常敏感,一旦外國人或學生
因「恐嚇罪」定讞,不只會被校方開除,嚴重者甚至不讓他再入境。
對吳宗憲兒子發文疑似恐嚇,警方昨表示該舉可能已觸法,若截圖照片並非變造,PO文者
恐已涉及《刑法》第 151 條恐嚇公眾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
生危害於公安者」,可能面臨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昨晚8時許,吳宗憲兒子鹿希派戴帽
子和口罩低調進入北市刑大,經紀人則隨後陪同進門;晚間9時40分左右離開市刑大,但
面對大批記者圍堵,只在上車前低聲說:「謝謝大家關心。」
警方表示鹿希派看到媒體報導後,知道本案由刑大偵辦,警方一聯繫,鹿希派就馬上答應
到案說明,晚間8時左右由經紀人陪同來到刑大,偵訊時,他一開始表示:「我很後悔,
不知道會引起這麼大的風波。」並表示這只是當兵時與同袍的一句玩笑話,沒想到被人截
圖,但目前也不曉得是誰把照片流出。警方透露,他全程配合,偵訊過程中也數度露出驚
慌的表情,表示非常後悔;但他涉及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依法函送至士林檢署續辦

至於鹿希派在私人IG內PO文,構不構成犯罪行為?警方指出,本案無關鹿希派的帳號粉絲
人數,就算好友只有2人,但因遭到流出,仍會造成民眾恐慌,仍會依法偵辦。警方也呼
籲民眾在網路社群上發文需謹慎,勿散播不實言論或任何恐嚇言語以免觸法。
北市府發言人劉奕霆對此也表示,不樂見有此言論。主管台北市政大樓安全維護及進出管
制的北市府公管中心主任趙光中表示,北市府24小時都駐警,市政大樓裡外也約有430支
監視器,會隨時留意異常情形。
曾任法官的律師鄭光婷指出,吳宗憲兒子雖然僅是在IG朋友圈中發文,但文中揚言炸掉北
市府,確實容易構成《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
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鄭光婷進一步解釋,由於該罪並非以
是否公然散布恐嚇訊息為要件,而是針對恐嚇文字和犯意為要件,因此,即便這段文字未
PO在公開網路上,或者吳宗憲兒子辯稱是玩笑話,並非真的要做,主觀上也沒有犯意,但
若讓看到文章的人覺得害怕,對公眾可能有危害,就可能觸犯該罪。(突發、娛樂、生活
中心/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820/1414097/
5.備註:
小時候,我罵我弟王八蛋
我爸聽到很生氣
你罵你弟王八蛋,我不就是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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