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顏若芳告網友 「詐領出席費用的指

作者: shrines   2018-08-21 09:13:29
※ 引述《jimgene (jimgene)》之銘言:
: 顏今天上節目解釋了
: 一個議員質詢時間只有六分鐘
: 他每次都有質詢完,然後才跑掉的
: 他不是詐領
: 有沒有高手能查出她有沒有質詢完才跑阿
: 另外,他說告網友這個事,他跟陳珮琪被說財產來源不明是一樣的態度
: 不容誣衊,都是委屈
: 徵求高手出馬查她
無恥政客,
你以為沒人去翻法規看你的義務是什麼是嗎?
請問「議會審查、讀會、動議、討論、表決、覆議」是不是議員權責?
裝死強辯自以為。
還有,為什麼別人質詢就不甘自己的事,
誰不是從小到大,
在學校別人報告大家都在,
出社會開會別人報告時自己也在?
現在妳覺得不甘我的事先跑了,
代表你顏若芳根本不知道尊重二個字怎麼寫,
道德觀大有問題,
這種政客根本應該被時代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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