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醉醒發現雙乳瘀青 驚揭警友會員性侵
蘋果日報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821/1415053
台中一名林姓警友會員2年前得知一名女會友的家人出國,藉口敘舊到女子家泡茶,却要
求对方拿酒出来喝,最後趁她醉倒之際性侵得逞。女子醒來發現躺在臥室,雙乳瘀青,內
褲濕濕的,如廁下體有疼痛感,才驚覺受辱怒提告。林男辯稱酒後兩情相悅,但台中高分
院根據林男事後傳簡訊道歉還自稱「不是人」等內容,認定林男犯行明確,今依乘機性交
罪判他4年徒刑。
林男(51歲)與被害女子都是警友會成員,兩人是11年老友,雙方家人也經常往來,不過多
年前被害女子跟隨丈夫到中國工作,鮮少返台,不料2015年10月被害女子返台期間,送丈
夫和女兒上飛機回中國後,接到林男電話說要敘舊,當天下午2時許,林男便到女子家泡
茶。
隨後林男提議喝點酒,女子拿出家中鹿茸酒共飲,到了晚上9時許,女子因不勝酒力而醉
倒,林男竟乘機性侵得逞,然後離去。
女子醒來沐浴時,發現雙乳、頸部瘀青,上廁所時下體會痛,又發現內褲竟然濕濕的,才
驚覺遭到性侵,憤而報警。
林男到案後,坦承有和女會員發生性關係,但辯稱雙方是在意識清楚下合意性交。
不過,法官勘驗事後兩人互通簡訊內容,林男一再道歉,「我傷到最好朋友就是該死」、
「錯了沒法改變,只求不要二次傷害妳,看妳怎麼處理我」、「我不敢要妳原諒」,並自
稱「罪人」、「不是人」、「我真的完了」,還表達願意去警局「自首」。而女子則一再
罵他「禽獸不如」、「欺負我」、「性侵我」、「很過分」,因此不採信林男說詞,一、
二審都判他有罪。仍可上訴。(鄧玉瑩/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