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酒駕撞壞警車3傷 白目男還上網控警討拍

作者: linuxmint (~薄荷口味~)   2018-08-22 12:32:23
酒駕撞壞警車3傷 白目男還上網控警討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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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吳姓男子去年4月酒駕於花蓮市撞上巡邏警車,造成4名員警受傷,其中派出所副所
長被安全氣囊炸臉,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將吳男送辦,法院判決吳男處有期徒刑參月,得易
科罰金,今日吳男到臉書社團「花蓮同鄉會」PO文控訴:「警察不願和解,硬凹我撞警車
。」未料網友一面倒支持警方,打臉吳男紛紛表示「酒駕還有臉出來吠」、「看得出來又
喝醉了」,吳男討拍不成火速刪文。
警方指出,去年4月8日,吳男酒後駕駛白色轎車搭載兩名友人,沿著花蓮市復興路至民國
路口時,直接衝撞剛好經過該路口的花蓮警分局巡邏車,白色轎車因撞擊力道猛烈整個旋
轉360度才停住,2車車頭幾乎全毀。時任中正派出所副所長江鳳麟臉部遭安全器囊炸傷,
車上另有3名警察輕傷。
車禍造成兩車共6人受傷送醫,吳男酒測值0.41MG/L,警依照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辦,去年7
月花蓮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吳男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而駕駛動力
交通工具,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
吳男以「吳知識」之名PO文控訴:「我本人,談和解七次但警察不願和解、告上法院直接
起訴我、我沒前科第一次跑法院法律我什麼都不懂、但我對與錯我還懂!要幫他修車不要
硬要我陪新車的錢!還硬凹是我撞警車、警車行車紀錄器不給看,肇事責任也是,還有我
不服是事情發生了!副所長姊江鳳宜我縫傷時可以彈我傷口?警察也在場、就真的當官的
是這樣?我出社會不靠親人,也別什麼事找我爸講跟(干)我爸何事?談和解都打給我爸
也跟我爸說!誰是事主,還當什麼官?台灣政府何在?是非不分!忍看你們會不會退讓!
處處刁!?法官分不清楚?在來注意警車是開在主線道?我撞人車頭會沒事?荒唐!」
豈知此文一出立刻遭網友砲轟抨擊「就酒駕後單純不懂法律的在那討拍,還有什麼好討論
的」、「只能說無知識了」、「看了影片~真的覺得你被告只是剛剛好而已啊!」吳男見
討拍不成反被打臉火速刪文,但已被網友備份。
對此,花蓮縣警局花蓮分局聲明表示,此案警方與吳男透過調解,以於本月4日於民事庭
上達成和解,吳男同意支付警車維修費用50餘萬元,此案過程明確,肇事責任應無爭議,
能體諒經濟不寬裕的當事人要賠錢的心情,不會追究吳男言論,若文中被指控「彈傷口」
的民意代表要出面提告,警局會依法受理。
判決書指出,被告素行尚佳,且能於犯後坦承犯行,犯後態度亦屬良好,兼衡被告自述從
事麵店廚房工作、勉持之生活經濟狀況、國中畢業之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後,量處如主文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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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中心黃瑞娟/花蓮報導)
5.備註:
四輪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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