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暖男同學自稱是GAY卻撿屍 女大生心軟原諒又再被硬上
3.完整新聞內文:
知人知面不知心!屏東一名女大生幾年前在學時與同班一名自稱是同性戀、愛帥哥的男同
學本是無話不說、無話不談的閨蜜,兩人還在外一起租房子,沒想到有一次她心情不好喝
太多,一回家就被原本看似忠厚老實的男閨蜜性侵,女大生心想這名同學平常說話、動作
都十分女性化,擔心提告反會引來其他同學質疑自己藉酒裝瘋,決定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結果沒過多久,閨蜜竟又再次硬上了她,女大生最後忍無可忍提告,被指控性侵的閨蜜
堅稱兩人是情投意合但不被法官採信,日前已被依強制性交共2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
「你到底是喜歡男生還是女生!」根據判決書指出,屏東一名陳姓男大生平日個性溫和、
不太喜歡惹事,卻被同班女同學、最好的朋友指控是假裝同性戀的性侵之狼,被害人在偵
訊中回憶第一次被性侵情形,泣訴當天她與之前的室友吵架,心情不好喝了一點紅酒,一
個人醉醺醺走回家仍越想越氣,就找了當時跟他一起租屋的陳姓嫌犯進房訴苦,怎知說著
說著,男閨蜜忽然就將手伸了過來,壓住她的頭要求她幫忙口交,嚇得她死命反抗、雙腳
癱軟仍努力想爬出房間,但還是被男閨蜜從後環抱、脫下內褲性侵得逞。
「我擔心大家怎麼看我、怕被家人知道,加上他的身分、性向,其他人可能不會相信,大
家會一直討論......。」被害人透露,她被性侵之後曾與另一名女同學討論此事,女同學
聽完之後勸她不要提告,「我覺得事情不要用太大,大家都是朋友可以溝通嘛,不要撕破
臉或害他有前科之類的,就算是被強迫也私底下自己解決比較好啦!」被害人聽完之後決
定息事寧人,但陳姓嫌犯卻堅持不肯搬出租屋處,害得她也只能繼續與性侵她的色狼同住
一個屋簷下。
原本被害人已不打算追究,但過了1個多月後,喝醉的陳姓嫌犯又硬闖她的房間,強脫內
褲用生殖器不斷摩擦她的外陰部,途中她雖一直猛踢、猛咬、不停反抗,無奈再次被陳姓
嫌犯從後性侵,被害人嚇得隔天整理行李就逃回高雄,朋友覺得有異詢問才知她被班上公
認最人畜無害的男同學性侵2次,趕緊帶她去找老師幫忙、報警求救,「我問她第一次發
生後為何不處理,她說她不敢講,因為她把對方當作很好的朋友......。」
法院審理期間,被告坦承確實曾與原告發生兩次性關係,第一次是他主動躺在原告身邊安
慰原告,不知怎麼地生殖器就插入了對方下體,但他動了幾下聽見原告抱怨很痛就停止了
,第二次是原告主動上前勾引他,同樣也是只有動幾下就停了、兩次都沒有射精,但法官
找了同班同學一一訊問,證實被害人被性後確實多次情緒失控、產生輕生念頭,被告還曾對同學爆料兩次都是他主動,
直到被學校性平會調查才改口,痛斥他利用被害人的信賴逞一己之慾、犯後又一再狡辯,
依兩次強制性交罪分別判處3年4個月、合併執行共4年有期徒刑。本案仍可上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825/1417530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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