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ramecium (草履蟲)》之銘言:
: 「至於處分繳納50萬元給國庫,則是考量其身家背景的結果。」
: 其實我蠻好奇的欸 真的可以這樣判嗎
: 法律之前不是人人平等嗎
: 既然人人平等 又怎會因為身家背景不同罰的錢不一樣
: 如果說是什麼貪污罪 貪污多少就罰多少 金額因每個人情況不同這可以理解
: 但這種情況 本身的發言影響到大眾恐慌
: 難道會因為一個家裡比較有錢的人說出來 大家就比較害怕嗎?
: 所以今天窮人說這種話 大家就比較不害怕?
: 既然不會 那怎麼可以這樣因人而異
: 如果說是為了要給他一個嚇阻作用
: 考量到他家裡比較有錢 所以罰的比較多 讓他感到比較害怕有嚇阻感的話
: 那這樣的話 身體健康的人 不就要關久一點 反正他能活得還很長
: 若是得了重病的人 就應該罰短一點 因為他活不久了 所以可能關個幾個月對當事人就非
: 常有嚇阻作用了
: 我這樣理解沒錯吧
: 那怎麼會這樣判呢
: 有沒有熟悉法律的人士可以出來說一下
我也不是很懂法律
不過,你提到了一個兩難的問題
我不會用健康和病弱很難以數據化的論點來反駁你,因為那樣違背你要討論的議題
單純只探討"因為他賺得多,所以罰得重"的觀念
我覺得是這樣的,因為已經沒有要讓他坐牢的打算
也就是說,如果選項被限定在只有罰錢上面
那你覺得依照收入罰錢,還是法律直接規定幾個字、追蹤人數或是公道價
以上哪種方式比較能有公平,且有效嚇阻的作用?
如果這個問題再更深入地探討,會變成"怎樣才是公平?",這就是我前面提到的兩難
因為實質平等遠比齊頭式平等要更難拿捏,怎樣才是"實質平等"?很難有明確的答案
例如在求職上,公平競爭的話,身障者的保障額度會被拿掉
可是因為"實質平等"的概念,保障額度會存在,但這其實又是對其他人的不公平
特種學生加分制度也是一例,一般的考生會認為自己的門檻被相對提高
法律、規範等等在為了平等而制定的時候
其實往往是扼奪了某些人的機會,來去分給其他人的,因為資源就是只有那點
所以你才會產生困惑,因為"怎樣才算公平?"
早在數字統計的量化分析前,就先面臨了意義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