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每周「上」女員工6次 「都在外磨蹭、沒進去」
桃園市陳姓男子(56歲)2年多前經營飲食店,多次在打烊後和雇用的外籍女子在廚房親
熱。外籍女子去年底離台前控告陳每周性侵她6次,「除了生理期外,幾乎天天都要」,
時間長達1年多。
檢察官偵辦時,陳姓男子表示,第一次是在廁所,他從後抱住女方,撫摸胸部,對方沒反
抗,還配合扭動,他感覺女方「有點願意」,後來在廁所和廚房也有很多次,他還問對方
「不想要可以說」,女方連考慮都沒有就說「沒關係」。
陳姓男子還供稱,每次都只是在女方下體磨蹭,沒有進入,每次完事後他都有給錢,但到
底有多少次,他也不記得。
外籍女子在警訊時承認「老闆每次都在外面磨蹭,沒有進去、老闆興奮後就結束」,她不
敢反抗是因怕失去工作,曾告訴同鄉女子「被老闆那個」,不過檢警無法查出同鄉的身分
,且外籍女事後已返家,檢察官透過社工連絡,女方都未回應。
檢察官以女方指控性侵時間長達1年、每周6次,而女員工並未受到行動限制,也可以對外
連絡,但未向仲介或同鄉求助,無法證明是違反意願,對陳姓男子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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