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吳馨恩 叫我先生就是性騷擾 依法罰一萬元

作者: sa99 (no deviation)   2018-08-25 18:43:54
※ 引述《oppo5566 (5566)》之銘言:
: 女權鬥士-吳馨恩小姐 希望大家以後不要再稱呼她先生或任何男性稱謂
: 如果先生或任何男性稱謂 就是性騷擾
: 依法可以裁決罰鍰一到十萬元。
: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102379296578982&id=100004207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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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邊公開聲明,我的性別認同是女性,只要稱呼我是先生或任何男性稱謂,讓我感到

: 認同不受尊重,就是法律上的言語性騷擾,依法可以裁決罰鍰一到十萬元。
其實大家不要覺得好笑
以為這種以自我為中心到極致的天馬行空想法
只是特例
其實大部分甲甲心中都存在類似這種自我中心思想
自卑到極致時,引發的反面人格自我膨脹也會非常可怕
#吸毒無罪
#hiv ok
#兒少性無罪
#沒有人是第三者
等等荒謬違法的主張就是實證
甲甲想怎樣你不但不能說不,還要笑著接受
,不然就是歧視
平權就是平他媽甲甲的權,不是所有人的權
年底公投我想社會共識支持的是哪一邊,應該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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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7ZiFCr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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