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東森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女大生撞阿婆遭求償36萬!兒:我媽闖紅燈也不能撞
3.完整新聞內文:
2018-08-27 10:06 東森新聞
台南一名女大生年初騎機車撞上一位闖紅燈的阿婆,調解時阿婆兒子要求她支付36萬賠償
金,還說「就算我媽媽闖紅燈,也不代表你們可以撞她」,讓女大生無法接受,決定對簿
公堂,她將事發與出庭過程PO在網路上,引起熱烈討論。
在台南讀大學、將要升大四的女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今年1月20日下午接近3點時
,她騎機車行駛到路口,遇到紅燈停下,等綠燈亮起幾秒後就起步向前,才行駛到一半,
就看到一名婆婆站在人行道上,女大生見狀稍微減速,未料正當她騎到斑馬線時,婆婆卻
突然闖紅燈衝到車道上,雖然她馬上剎車,但婆婆還是被撞倒在地。
女大生陪同婆婆到醫院治療,發現對方膝蓋骨折,到了晚間婆婆兒子便將母親載回。過完
年後,女大生與對方相約警方交通隊看監視器畫面,清楚看見婆婆闖紅燈,然而婆婆兒子
卻表示「就算我媽媽闖紅燈,也不代表你們可以撞她」,讓女大生相當傻眼,之後調解時
,對方沒拿出任何單據,就要女大生賠償36萬元,「醫療費用10萬,精神賠償20萬,其他
支出6萬」,又說「因為妹妹不是故意的,所以你們再給我們12萬就好」,女大生母親聽
完,只說「不同意」便轉身離開。
第二次調解,婆婆兒子表示要提告,調解委員會還表示這樣她會有前科,讓她與家人心情
相當陰鬱,調解再次破局。上個(7)月女大生被告出庭,檢察官表示她涉嫌過失傷害,
但她卻認為是婆婆突然衝出來釀禍,不知道自己哪裡有過失,且對方也沒有醫療支出收據
,「是要我怎麼賠?」據她所知,對方已申請到保險費用6萬3700元,沒有其他單據就要
求賠償,令她無法接受。檢察官則說,若她認為自己沒有過失,只能依法處理。
文章一出,引起網友熱烈討論,獲得8800多個喜歡與1000多則回應,「看得出來是他們兒
子想要錢」、「專業碰瓷」、「哇噻她是不是故意衝出來然後要錢的…這家人根本是勒索
」、「太扯了,吃相真難看,不要妥協啦!」、「這可以吉(告)回去吧」、「遇到老人
真的有夠衰的」。
然而也有人提出,道路上就是要禮讓行人,「台灣就是這樣,雖然我不會騎車,可是呢,
行人最大」、「所以我都會注意看有沒有行人,尤其是老人,看到都閃很遠」、「替你感
到可惡,不過在台灣就是這樣,行人永遠有優先路權,不管怎樣」、「就算是紅燈也有優
先路權喔」、「唉,台灣行人帝王啊」、「你不知道行人走在斑馬線上會有帝王條款嗎」
。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規定,「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
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汽車行經未劃設行
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
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因此為了保護他人與自己,駕駛行駛在道路上最好多加小心。
女大生撞阿婆遭求償36萬!兒:我媽闖紅燈也不能撞
2018-08-27 10:06 東森新聞字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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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一名女大生年初騎機車撞上一位闖紅燈的阿婆,調解時阿婆兒子要求她支付36萬賠償
金,還說「就算我媽媽闖紅燈,也不代表你們可以撞她」,讓女大生無法接受,決定對簿
公堂,她將事發與出庭過程PO在網路上,引起熱烈討論。
▼(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東森新聞資料照)
在台南讀大學、將要升大四的女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今年1月20日下午接近3點時
,她騎機車行駛到路口,遇到紅燈停下,等綠燈亮起幾秒後就起步向前,才行駛到一半,
就看到一名婆婆站在人行道上,女大生見狀稍微減速,未料正當她騎到斑馬線時,婆婆卻
突然闖紅燈衝到車道上,雖然她馬上剎車,但婆婆還是被撞倒在地。
女大生陪同婆婆到醫院治療,發現對方膝蓋骨折,到了晚間婆婆兒子便將母親載回。過完
年後,女大生與對方相約警方交通隊看監視器畫面,清楚看見婆婆闖紅燈,然而婆婆兒子
卻表示「就算我媽媽闖紅燈,也不代表你們可以撞她」,讓女大生相當傻眼,之後調解時
,對方沒拿出任何單據,就要女大生賠償36萬元,「醫療費用10萬,精神賠償20萬,其他
支出6萬」,又說「因為妹妹不是故意的,所以你們再給我們12萬就好」,女大生母親聽
完,只說「不同意」便轉身離開。
第二次調解,婆婆兒子表示要提告,調解委員會還表示這樣她會有前科,讓她與家人心情
相當陰鬱,調解再次破局。上個(7)月女大生被告出庭,檢察官表示她涉嫌過失傷害,
但她卻認為是婆婆突然衝出來釀禍,不知道自己哪裡有過失,且對方也沒有醫療支出收據
,「是要我怎麼賠?」據她所知,對方已申請到保險費用6萬3700元,沒有其他單據就要
求賠償,令她無法接受。檢察官則說,若她認為自己沒有過失,只能依法處理。
▼阿婆闖紅燈被女大生騎車撞上。(示意圖/Pxhere)
文章一出,引起網友熱烈討論,獲得8800多個喜歡與1000多則回應,「看得出來是他們兒
子想要錢」、「專業碰瓷」、「哇噻她是不是故意衝出來然後要錢的…這家人根本是勒索
」、「太扯了,吃相真難看,不要妥協啦!」、「這可以吉(告)回去吧」、「遇到老人
真的有夠衰的」。
然而也有人提出,道路上就是要禮讓行人,「台灣就是這樣,雖然我不會騎車,可是呢,
行人最大」、「所以我都會注意看有沒有行人,尤其是老人,看到都閃很遠」、「替你感
到可惡,不過在台灣就是這樣,行人永遠有優先路權,不管怎樣」、「就算是紅燈也有優
先路權喔」、「唉,台灣行人帝王啊」、「你不知道行人走在斑馬線上會有帝王條款嗎」
。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規定,「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
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汽車行經未劃設行
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
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因此為了保護他人與自己,駕駛行駛在道路上最好多加小心。
女大生完整文章
(封面,示意圖/Pxhere)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ebc.net.tw/news.php?nid=127873
5.備註:
行人踩斑馬線是有路權 但有的行人真的很白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