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廖元豪教授: 志願役理論上可以吉陳沂

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8-08-28 13:54:45
FB卦點說明:(繁體中文 20 個字)
政大法律系教授 憲法學權威與大法官熱門人選
廖元豪教授
認為志願役軍人已經夠特定了 理論上每個志願役軍人都可以吉陳三斤
FB連結:
https://goo.gl/ZAFCPB
FB內容:
在中華民國刑法的誹謗罪、公然侮辱罪,以及民法的妨害名譽,都還沒有正式承認「群謗
」(group libel)的時候,這個案子中,國防部或所有「志願役軍人」要怎麼告這個傢
伙呢?
其實,「志願役軍人」數量雖然大,但並不是如「客家人」「原住民」那樣難以界定範圍
的抽象群體。「志願役軍人」甚至已經超越「可得特定」而已經是「具體而特定」的人們
。其實每一個志願役軍人,理論上都可以提出刑事告訴或民事賠償之請求,告她!(至於
公然侮辱罪是否本身就違憲?或是說「廢物」算不算侮辱或誹謗?這是另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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