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18年8月29日
2.完整新聞標題:
夫帶男人回家嘿咻 妻苦守20年崩潰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蔣姓女子與林姓丈夫結婚20年,育有1名小孩,去年間,她發現
丈夫舉止怪異,在房間放錄音筆,驚覺丈夫愛的竟是男人,還把許姓男子帶回家偷情,她崩
潰訴離並向2人提400萬求償,新北地院法官勘驗錄音筆後判定,2人確有通姦情事,侵犯蔣
女配偶權,判各賠50萬合計100萬。
老公的男伴 不只1 人
蔣女提訴指,她與丈夫婚後很少交談、幾乎沒性生活,但她仍對婚姻盡心奉獻,照顧丈夫生
活起居。不料,去年8月,她卻發現丈夫與「乾爹」有「特殊」曖昧關係,丈夫還另結新歡
,與任職公部門的許姓男子交往,多次出遊幽會,甚至共赴中國廈門。
蔣女主張,她因察覺家中有陌生人進出,衣櫃無故遭翻動,因安全考量才在房間內放錄音筆
,沒想到事後一聽,驚覺丈夫竟帶許男回家調情、發生親密行為,她大受打擊,精神幾近崩
潰,決意結束20年來有名無實的婚姻。
衣櫃被亂翻 錄到偷情
林、許2人則反控,蔣女是以侵害隱私權方法取得錄音檔,不具證據能力,錄音內容也無法
證明有發生性行為。
決意離婚 要兩男賠償
法官認為,蔣女在房內放錄音筆確有不當,但通姦地點本來就很隱密,舉證極度不易,同性
交往蒐證更是困難,且蔣女沒使用暴力等行為,不法程度尚屬輕微,未過度損害2人隱私權
,並未違反比例原則。
老公和男友 各賠50萬
法官勘驗錄音檔案,內有2人喘息聲,還有人說「脫光、舔」,許男甚至稱林男「老公」,
並開口要求「打出來」。
法官認為,這些對話絕非一般朋友聊天、活動時會講的話,2人確有通姦,侵犯蔣女配偶權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228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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