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ecount (æˆ°é¬¥å ±è¡¨)
2018-08-29 13:11:21大家安安
在台灣告人 太簡單 太方便 極低成本
造成很多人浪費國家資源
沒事就嗆告 造成別人恐懼 浪費時間
告人是安娜捏
你只要找目標物與你對話稍微不客氣
你就可以走到警察局做筆錄告他
隨便恐嚇 誹謗 公然侮辱 都可以
反正怎麼扯你都可以堅持你受辱 心生恐懼 然後堅持提告
這時候一立案
對方就會收到一個偵查隊的警察寄的
刑事通知書
這會寄到你戶籍地址
如果你沒被告過 這時候已經怕怕
家裡一陣騷動
你老爸老媽一定先念你
照時間去警察局做筆錄
沒啥事就照實說 釐清事實即可
之後你會收到法院檢察官寄的傳票
讓你去法院開偵查庭
這時候家裡收到傳票 亂小小再一次
然後就去法院開庭 大概10分鐘結束
等於訴棍去警察局瞎扯30分
就可以讓你跑兩趟
還附加一堆心靈攻擊 還有家庭問題
對於這些垃圾訴訟 法界都沒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