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柯P洩漏扁病情罰2萬 北市衛生局:因是初犯

作者: arumi416 (maki)   2018-08-29 16: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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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洩漏扁病情罰2萬 北市衛生局:因是初犯
(新增:柯文哲說法、衛生局長黃世傑說法)
台北市長柯文哲去年9月在節目《少康戰情室》表示,稱「扁一開始是裝的,後來變成真
的病」,由於洩漏病人隱私今年遭衛生局開罰2萬元,有媒體質疑,衛生局輕罰替柯護航
,對此北市衛生局副局長陳政誠表示,開罰柯文哲2萬元是依照北市衛生局裁罰基準,初
犯以最低罰鍰2萬;另外,對於未送懲戒委員會,是由於柯雖具醫師身分,但已無執行醫
療業務,也無重大醫療疏失,因此不適用《醫師法》第25條各款的移送懲戒罰則。
陳政誠強調,衛生局是罰柯文哲而非罰市長,柯文哲因去年9月在節目《少康戰情室》表
示,稱「扁一開始是裝的,後來變成真的病」,涉及洩漏病人隱私,因此衛生局今年6月
依《醫師法》23條規定「對於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他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露」因
此依同法開罰柯文哲2萬元。
對於媒體質疑「輕罰」僅開罰柯文哲最輕的2萬元罰鍰,陳政誠表示違反《醫師法》23條
,依法可罰2萬至10萬元罰鍰,但根據北市衛生局裁罰基準,針對初犯者裁罰以最輕罰則
開罰作為警戒,柯文哲屬初犯故依裁罰基準開罰2萬,柯文哲於今年6月遭開罰,罰鍰也已
在當月繳清。
而有關對於未送懲戒委員會的質疑,陳政誠表示,柯文哲雖具醫師身分,但目前為歇業狀
態,沒有執行醫療業務,比對《醫師法》第25條有關需移付懲戒的細則,包括「業務上重
大或重複發生過失行為」、「 利用業務機會之犯罪行為,經判刑確定」、「非屬醫療必
要之過度用藥或治療行為」、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等,柯文哲也沒有符合以上的定義
,因此不是用移付懲戒。
衛生局長黃世傑今早被問及該局罰柯文哲2萬,是否太輕,黃表示,這是依照《醫師法》
第29條,可罰2萬到10萬,初犯是罰2萬。柯則表示不管喜歡或不喜歡,台灣還是法治國家
,鼻子摸一摸就去繳錢了。(黃仲丘、張博亭/台北報導)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0829/1419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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