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北都會〉貧戶破4年新高 脫貧政策批挨沒

作者: a198530 (混很大混不用錢)   2018-08-30 22:32:32
原文恕刪
看到這篇時本來要馬上回應的,但公司有交代不可以
在上班時間用公司電腦發表個人言論
到現在才回
陳議員有提到低收中低收入戶增加部分
這時回到一個問題
為什麼要申請低收中低收
以我的經驗
中低收入戶的申辦大宗是為了公托公幼可以優先入學,大學學費補助六成
(以前一年兵役時還為了可以改當12天補充兵)
低收不外乎看病免費(免部分負擔跟健保費),生活補助(只有老人身障者跟小孩)
學費全免(很多人考上私立高中大學看到註冊單就立馬來辦的)
(還有部分人為了看第四台不要錢)
為什麼扶貧措施用處不大
脫貧沒有好處啊
(國稅局上門!斗六雞排伯上吊亡姊:怕發現他有房被追回補助| ETtoday )
收入要報稅
超過收入要被註銷資格 補助被降甚至取消
原來免費的東西通通都要錢了
之前各地分公司開會我就提到
要減少台北市中低收
先把低收中低收優先入公幼公托部分刪除
(改跟新北公托一樣,社福資格只占一定比例,申請超過比例一樣抽籤)
中低收起碼少三分之一(中低收除了身障者是沒有錢領的)
加上台北市中低收真的不難辦
收入平均23082元以下就算,以一家四口人計算
(社會救助法會將岳父母及公婆一起計算)
兩個小孩都算0元(除非跟連勝文小孩一樣有龐大利息或股利收入)
夫妻都作店員等薪資較低工作算3萬
雙方父母都65歲以上只領國保或勞保退休金沒其他收入
所以6萬(夫妻)+8萬(雙方父母只領2萬勞退)=14萬
除以8人(夫妻加雙方父母跟小孩),1人就17500
如果動產(1人15萬)跟不動產(全戶合計876萬)沒超過
(股票用一股10元算,不動產用公告現值,汽車用殘值)
要過真的不難
當然若是你的收入是大於平均勞動收入(4萬7)的話
那就多生幾個當分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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