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居民居住證樣式出爐 跟大陸身分證超像
2018-08-30 22:15聯合報 記者許依晨╱即時報導
北京市公安局今晚通報,9月1日起,將正式啟動台港澳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工作。
台港澳居民居住證的受理條件為,台港澳居民前往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
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根據本人意願,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領
取居住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台港澳居民,可以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住證。
北京市公安局在全市16個區的戶籍派出所設置了304個受理點。台港澳居民申領居住證,
需持本人出入境證件,向居住地派出所交驗相關證件、證明即可辦理。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
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
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
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公安機關受理相關證件、證明後,將於受理日起20個工作日內發放證件。首次申請領取居
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
台港澳居民住證件樣式正面為大陸國徽,以及證件名稱、發證機關、證件日期和通行證號
碼(台胞證號碼),背面則為個人照片、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大陸住址、和「公
民身分號碼」,形式與大陸身分證幾乎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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