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大生「挺管」訴訟被駁回 法官:他們不

作者: AllenHuang (∴'☆:∵★.\:)   2018-08-31 11:56:49
台大生「挺管」訴訟被駁回 法官:他們不是利害關係人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340772
2018-08-31 10:50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台大校長人事案膠著,王宗偉等3名台大學生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定暫時狀
態假處分,希望透過司法訴訟,讓校長當選人管中閔在行政爭訟確定前,暫時擔
任校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今天認定,王宗偉等人非法律上的利害關係人,
裁定駁回聲請。可抗告。
教育部代表出庭強調,作出的公函是「內部職務指示」而非「行政處分」,不能
成為行政爭訟標的,但法院裁定卻指出,教育部依大學法第9條第1項規定對公立
大學校長為聘任或不聘任之措施,已直接對外發生法律效力,就是行政處分,只
是另有王宗偉非法律上的利害關係人的原因,裁定駁回。
王宗偉等人委任律師,主張「教育部拒絕聘任,已掏空大學自治」沒校長造成人
心惶惶,包括教務長等5名一級主管更動,台大沒有正式校長會對學生造成損害
等。
王宗偉的律師開庭時則告訴法官,學生受教權是無法以金錢補償,大學負有培養
碩、博士學生的能力之義務,教育部卻把台大當成中、小學看待,認為校長出缺
,找人代理即可。
教育部表示,管中閔無法就任校長的公函,是依法定權責所為的行政審查,屬「
內部職務指示」,並非行政處分,且學生不是法律上利害關係人,欠缺訴訟當事
人格,且,聲請人並未舉證管中閔未上任對於台大有何難以回復的損害,或有急
迫危險性,並不符合法定必要情事。
台大校長人事案膠著,王宗偉等3名台大學生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定暫時狀
態假處分,希望透過司法訴訟,讓校長當選人管中閔在行政爭訟確定前,暫時擔
任校長。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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