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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隔壁養小王 「關係匪淺」遭檢拆穿
2018-09-03 17:15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女子小梅(化名)瞞著男友上交友網站找男人,不僅劈腿還將
小王安置在香閨隔壁,要小王餵狗、打掃,被男友發現異狀後她索性控告小王性侵以求自
保,然檢方查出她明明就與小王「關係匪淺」,認定小王是無辜的,全案不起訴。
張男去11月透過BeeTalk通訊軟體認識23歲的小梅,且今年1月分別承租套房比鄰而居,小
梅指控稱,3月某日她酒後返回租屋處,因未帶鑰匙請張男幫她開門,張男竟趁她酒醉無
力反抗之際,性侵得逞。
張男到案後坦承與小梅發生性行為,堅詞否認性侵,辯稱案發前曾追求過小梅,且發生過
性行為,才會租在隔壁,互相照顧,小梅允許他進香閨幫忙餵狗、打掃房間,小梅亦偶爾
到他房間煮東西,他自認雙方關係親密。
他說案發當天小梅打電話給他,請他幫忙開租屋處大門,他見小梅有醉意、走路不穩,乃
扶進房間,後來小梅想吃消夜,他外出買消夜後返回,見小梅躺在床上睡著,他問小梅要
否吃消夜,小梅說不,他就躺在身旁陪睡,後來他性慾高漲,乃脫去小梅褲子,小梅還配
合他的動作,他以手觸摸小梅陰部, 她有發出呻吟聲,他馬上爬到小梅身上,過程中他
有聽聞小梅說不要,但誤以為小梅矜持、不好意思,且雙方先前炒飯時,小梅也是常一副
不置可否的樣子,因而他並未立即停止,之後小梅又再說一次不要,他就立即停止,抱著
她睡覺。
檢方認為,小梅於案發期間並非全無意識,尚能辨認張男的行為舉止,並明確表達其意願
,又於案發後未立即報警處理,是經男友逼問,自己下不了台,才說遭張男性侵,且她證
述遭侵害過程十分明確,如確實遭酒醉性侵,應無可能如此。
此外張男於案發前即與小梅發生過性關係,小梅當時亦不置可否,加上案發時為深夜時段
,小梅還委請張男幫她開租屋處大門,且任由張男隨意進出房間,並拜託幫忙買消夜,足
以證明二人關係匪淺,無法排除張男誤會小梅存有性交意願的可能性,全案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