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竹縣新豐鄉長涉貪仍否認犯案 40萬交保
3.完整新聞內文:
新豐鄉長徐茂淦日前遭指控以鄉公所水溝工程交換,要求拆除業者吸收徐家老宅的拆除費;但因業者不願吸收清除費用,徐便要求下屬開放3日供其傾倒建築廢棄物,業者還去他地載運營建廢棄物去新豐掩埋場傾倒,並送1萬5千元紅包給消潔隊員打通關放行,被民眾檢舉而遭到檢調查辦。徐茂淦否認犯案,但其他人均坦承犯行,新竹地檢依圖利罪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訴徐茂淦,最後徐以40萬獲得交保。
新竹檢方指出,徐茂淦因弟媳名下的老厝拆除,今年3月間片面要求盧姓拆除業者,口頭承諾將水溝改善工程發包給盧男做為補貼,只是盧男將有價值物品的變賣後,不願吸收剩下的磚、瓦、水泥塊的廢棄物處理費,因此即要求鄉長協調負責掩埋場營運的林姓技士共商處置方式。
徐茂淦及林姓技士為節省支應徐家老宅拆除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要林姓技士安排清明連假期間,利用掩埋場放假空檔,撥出3日違法放行,供盧姓業者調度,將徐家老宅廢棄物載運至新豐掩埋場內傾倒。林姓技士配合徐茂淦指示,以「樹枝、樹葉」要求清潔隊員開立放行條,讓盧男可載運廢棄物進場傾倒。
盧男因載運數量過多,虧損過大,竟利用3天空檔期間,另以每車8千元承攬北埔的營建廢棄物,載運到掩埋場傾倒,並送1萬5千元給現場處理的清潔隊員花用。3天下來多達118台車輛載運掩埋場傾倒,其中徐家老宅廢棄物佔34台車,共近千公噸建築廢棄物,處理費52餘萬元,徐宅則省下近20萬元處理費。
面對檢調調查,徐茂淦始終否認犯案,他說,弟媳名下的老宅是請盧男拆除,拆除費是用拆除下來的鋁、鐵所得做為代價。而他指示林姓技士依規定辦理,沒有叫他安排清明連假期間讓盧男調度的車輛違法入場傾倒。不過,因證人指證歷歷,認定徐等人涉嫌重大,上周將他提起公訴。
檢方認為,新豐鄉長徐茂淦為省下拆除祖厝老宅的費用,今年清明節期間濫用鄉長的身份,片面要求盧姓拆除業者免費幫他拆房及清運建築廢棄物,並利用權勢要求林姓下屬配合,違法開放新豐掩埋場,讓盧姓業者載運違法的營建廢棄物入場傾倒。起訴書中寫到,清明節期間,因垃圾成山遭到民眾舉發。
徐茂淦案發後為了卸責,再度利用鄉長權勢,要求林姓技士、盧姓業者在偵查調查中,做出對他較為有利的供述,犯後態度惡劣,依圖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檢方考量林、徐、鄭等4人已自白,並交出收受的1萬5千元紅包,建請法官依《貪污治罪條例》予以減刑。
至於盧、高、謝3業者,雖無新豐掩埋場無實質管制的機會,但調度車輛載運大量營建混合廢棄物入場傾倒從中牟利,且執行清除之公司或行號大多數均未依法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行為違法,不過在偵查即自白犯行,犯後態度尚可,建請法院妥適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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