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凌虐獄友潑尿、打巴掌致死 性侵犯更一審

作者: antiabian (強勢回歸─比企谷八幡)   2018-09-04 23:43:45
一審、二審都依傷害致死重判,更一審居然會改成普通傷害
刑期一下子就不知道縮水成什麼樣子,也真的是一絕了
而且法院只會說放兩個在同一舍房不對,卻沒有考量說是不是有什麼因素
使他們必須待同一舍房
如果罹病的人不能待病舍療養,請問推事大人要把人丟哪?
再說了,我們的戒護比之低舉世鮮有,又不是說有管理員在舍房就能有效遏阻違規
最後更一審居然又以本身就有病,無法證明是因為傷害致死,改判普通傷害
會高出這麼不食人間煙火的判決,我也是醉了
然後就這樣,人民的納稅錢又少了近八百萬給家屬
如果這種判決成為主流,未來全台灣的矯正機關皮都要繃緊了
因為受刑人之間的恩怨造成他方傷亡,監所都要拿納稅人的錢去陪國賠喔
有時候看看這些判決,還真的不意外難怪有人說司法無法被相信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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