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完整新聞標題: 說好幫酒女還15萬 恩客射後不理挨告了
完整新聞內文:
1名40多歲的藍姓男子到酒店消費,看中1名女服務生將她框出場,2人到汽車旅館開房時
,藍男得知酒女欠下15萬元的債務,很阿莎力的允諾要幫她還債,但兩人上床啪啪啪後,
酒女卻只拿到4000元的性交易費,氣到指控藍男性侵,不過檢察官調查後認為事證不足,
做出不起訴處分。
檢警查出,家住北市的藍男,今年2月間前往台北市中山區某知名禮服酒店消費,與前來
坐檯服務的酒女越聊越投緣,酒過三巡後,決定將酒女買出場。
2人離開酒店後,直奔附近的薇閣汽車旅館,進房後很快的就在上床啪啪啪,完事後藍男
付了4000元,便走進浴室洗澎澎,但酒女卻趁機開啟車庫的鐵捲門,拔腿就跑。
事後女子指控,她陪藍男出場並沒有答應要做性交易,藍男卻帶她進汽車旅館,然後強力
脫光她的衣服、將她壓制在床上,她極力反抗,仍遭對方性侵得逞。
藍男到案承認與酒女發生性關係,但否認違反她的意願,辯稱他們進到旅館房間後,前戲
時對方向他訴苦,說欠下15萬元的債務,讓她現在生活困苦,他心一軟就答應若未來雙方
在一起,願意幫她清償債務,等到完事後,他給對方4000元的性交易費用,他認為對方誤
會他信口開河,才會負氣離開提告。
檢察官調閱汽車旅館的監視畫面,發現酒女從進入到離開,時間不超過1小時,且她離開
時是自行開啟車庫鐵捲門後跑步離開,並無意識不清或步履蹣跚的情形。
另外女子的驗傷報告顯示,她全身僅有左下肢疑似淺抓傷的痕跡,與其指訴遭人強力脫衣
、被壓制在床上的情形可能造成的結果不同,加上全案僅有女子一人的指訴,沒有任何事
證可以佐證,因此認為藍男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吳珮如/台北報導)
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r8q7V4
備註:$越想越不對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