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xraymugen (無限X光,每個都有學術上)》之銘言:
: 妨害秘密是沒錯
: 問題是
: 妨害了誰的秘密?
被害人
: 偷拍了裙底
: 就算照片外流
: 沒拍到臉,就認的出來這是誰的內褲嗎?
: 裙底風光,沒有和現實本人連結,算什麼秘密?
無關外流與否 偷拍本身就違反妨礙秘密
另一方面 偷拍犯會不看被害人就偷拍?
沒看被害人要怎麼知道她穿裙子?
: 另一方面
: 內褲可以開架陳列,人人可以購買
: 買回拍,無罪
: 買回拍,無罪
: 穿在女生的身上再拍,就有罪
: 穿在女生的身上再拍,就有罪
: 那這樣模特兒內衣廣告不就通通有罪
模特兒允許攝影師拍攝並公開傳播
被害人有允許加害人拍攝?
: 今天不小心拍到隔壁妺子晾在外面的內褲,也算有罪嗎?
: 一樣是內褲,為什麼一經使用就有罪?
刑法315-1
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重點是用手機拍攝隱私部位
和內褲無關 如果你內褲套頭上被錄影放上網路也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