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涉罵上級「狗、神經病」 非侮辱、沒指明改判無罪
2018-09-08 10:1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陸軍砲兵58指揮部砲二營的吳姓女中士,不滿營區上尉陳姓後
勤官,在她休假時來電要求她改善缺失,在臉書上辱罵曾得過忠勤勳章的陳姓上尉是「神
經病」、「廢料」,同單位林姓士官長見到後,也留言附和辱罵「狗改不了吃屎」,被陳
姓上尉一狀告到法院,台中地院依軍法公然侮辱長官罪,分別判處罰金10萬元、5萬元,
不料,2人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認為2人留言沒有具體指明對象,「神經病」與「狗」等
留言,只是抒發情緒,並非侮辱之詞,改判兩人無罪確定。
判決書指出,吳姓女中士於2015年5月19日休假,卻接獲陳姓上尉後勤官的電話,指上級
督導行車安全的缺失尚未改善,吳女商請在營區內的一名士兵幫忙改善後,於臉書中發文
「被亂了一整個早上真的是超級靠北的,你這個廢料,自己耍廢就算了,不敢承認還告狀
,你可以領忠勤盃了啦」,「我只要一休假,就要承受你的找碴」、「有病吃藥不要吠」
,「我對神經病有耐心「,直指陳姓上尉是「神經病」、「廢料」與「找碴」,林姓士官
長見到後,也留言「辛苦了!這種人就是狗改不了吃屎」。
陳姓少尉得知後,一狀告上法院,台中地院審理時,吳姓女中士辯稱,當時因父親住院,
又接到上尉來電,心情差而發洩情緒,無侮辱長官之意,況且她沒有指名道姓,林姓士官
長則辯稱,他只是安慰吳姓女中士,「狗改不了吃屎」,是「舊習難改」的俚語,沒有侮
辱長官之意。
台中地院卻認為,兩人雖未指名道姓,但營區內只有一名後勤官,且陳姓上尉曾獲得忠勤
勳章,兩人又是長官下屬與職務代理人關係,當時上尉並未休假,兩人辱罵對象,可識別
出就是陳姓上尉後勤官,據此依軍法的公然侮辱長官罪,判處吳姓女中士罰金10萬元,林
姓士官長罰金5萬元。
兩人不服判決上訴,仍辯稱留言只是抒發情緒,沒有具體指明對象,台中高分院則有異於
台中地院的見解,二審認為,吳姓女中士只是心裡不快而抒發情緒,「神經病」非辱罵之
詞,而是形容「行事反覆不定」,至於「狗改不了吃屎」,則是指不好個性習慣永遠不會
改,類似形容出言不遜的「狗嘴吐不出象牙」,並非侮辱之詞,且「狗」、「神經病」的
指涉對象不明,據此改判無罪,全案確定。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44959
5.備註:
法官: 我覺得其實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