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擔任警察的白人 執法有絕對權利
只要執勤過程中「自己」認定嫌犯有威脅
警察可以無條件的格殺 事後不用承擔任何罪名
這是美國建國276年
先賢們為了反抗英國暴政所立的法
讓人民擁槍抵抗暴政
但也一定程度賦予警察的權利
就是無條件開火權
畢竟民眾可以隨意拿槍
警察執勤當然有高度危險度 面對黑人更不能手軟
所以美國白人警察開槍打死黑人都是無罪
美國歷史上還沒看過那個白人警察打死黑人被判有罪
所以民間傳說 路上看到黑人手放口袋內都要小心
不知道那時候會掏槍出來
很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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