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riusC ()》之銘言:
: (多空都買來限制風險的人因為多的部分<25%保證金,連空的部分也被強制買回。)
: 3. 連純粹賣買權(Sell Call)原本應該賺的人都慘賠。因為上面說的,買權被強制買回,
: 導致買權大漲,所以連帶的保證金不足,導致純粹賣買權的人也被強制買回買權。
: 當天指數頂多在10242~10663,卻有11700的Call被期貨商買在1090,這等於大盤要漲到
: 12790,他才會開始虧錢,期貨商憑什麼強制沖銷?
為什麼要搞那麼複雜阿 你說他憑甚麼這麼做
你把契約拿出來 看有沒有違反契約規定不就好了
討論了一堆 卻沒有人具體指出劵商到底違反了契約哪條?
違反了哪條法規? 只說不合理 不應該 憑甚麼
我就覺得喔 一定是法律上站不住腳 才這樣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