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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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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搬磚頭砸自己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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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0日 04:10 旺報 陳一新(作者為中國文化大學政治學系講座教授)
陸委會發表評估報告,大陸《惠台31條》對台灣教育、醫療等一般行業影響不大,但已弱化政府公權力行使,並對未來國家安全構成嚴重挑戰。
陸委會一方面說《惠台31條》對台灣大部分行業沒有多大影響,一方面又說這些措施已對國安構成重大威脅,就語意學的角度來看,似乎有些語病。既然認為影響不大,又怎會危及到國家安全?只有這些措施對台灣人才、資金、產業造成磁吸效應,才有可能構成對我方國安的重大挑戰。 由此觀之,陸委會說《惠台31條》對台灣沒什麼影響,其實只是掩飾自己應對無方、毫無對策的無能。問題是,這些措施又確實對我方國安構成一定的威脅,這是陸委會不敢隱瞞的一個事實。此所以陸委會用跳躍式的方式來強調這些措施對台灣未來國安的可能威脅。
長期而言,《惠台31條》當然會對我方國安造成挑戰。首先,儘管蔡英文政府發動一些學者與外圍組織舉行會議表示,針對《惠台31條》,政府應要有一定的監控與管理機制,才不致於讓情況失控。但是,如何建立有效的監控與管理機制,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失之於寬則形同具文,失之於嚴則如同擾民。
其次,大陸許多省市陸續推出更多具體與務實的新措施,以吸引更多的 教師、學生、畢業生、與科技專業人士前往大陸尋找就業或發展機會。依照陸委會的說法,他們較適應台灣的生活型態與生活習慣,所以不太可能會到大陸。的確,如果蔡政府能提供他們同樣或更好的待遇、條件與工作環境,又有誰願意離鄉背井到人生地不熟的大陸教書、求學或討生活。
問題是,正是因為蔡總統治國無方,百業蕭條,才讓不少教師、學生、畢業生與科技專業人才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前往大陸尋求發展的機會。
再者,《惠台31條》對我方國安所帶來的一個挑戰,就是這些措施弱化了我方政府行使公權力的能力。以大陸最近推出的「居住證」來說,蔡政府認為台灣人民在申請「居住證」之前應該先向政府有關機關登記或報備,否則政府將會開罰。儘管蔡政府現在全面執政,又掌握立法院多數,可以在推動罰則的立法行動上輕騎過關;但是,如何執行卻絕非易事。
當人民取得「居住證」後,絕大多數民眾應會選擇「趨吉避凶」,不會告訴政府他們已擁有「居住證」,但卻未事先向政府登記或報備,而自速其禍。儘管政府可以要求華航、長榮等航空公司將「違法」民眾名單告訴政府,但民眾一旦知道此一情況之後,自然會在航空公司方面知所選擇。
更何況,如果蔡政府採取立法行動通過有關「居住證」罰則的法案,不僅執行上會有窒礙難行之處,更有違憲之虞。《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人民有自由遷徙的自由,而《憲法增修條文》又指出中華民國的長程目標是兩岸統一。因此,除非民進黨政府再此推動修憲,修正這些文字,否則民進黨主導的立法院所通過的「罰則」本身就可能違憲。
綜合以上所述,陸委會一些自相矛盾的論述與窒礙難行的措施,恐怕只是搬磚頭砸自己的腳。
(旺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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