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inandwind (臺語是客家話)》之銘言:
: 1.媒體來源:中央社
: 2.完整新聞標題:外媒:臺言論自由觀念深植人心 勝愛國主義
: 3.完整新聞連結: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809090144-1.aspx
: 4.完整新聞內容:
:(略)
:支持獨立政黨「時代力量」的廿六歲成員林易瑩說:
:「倘若一個人有什麼想法,或想表達對(中國)五星紅旗的忠誠,都不該被懲罰。」
說這話的,是參選台南永康市議員的那位?還是另有其人?
不知他是否知道:在德國、法國、斯洛伐克和奧地利,使用納粹禮均會觸犯刑法。
例如:
德國嚴格禁止宣傳納粹主義以及第三帝國相關標誌,
法律明文禁止使用納粹萬字旗與希特勒式敬禮,
違反的人將會以煽動種族仇恨的罪名起訴。
根據法國刑法規定,公開佩戴、展示納粹標誌和象徵,或穿著納粹軍服,
均屬於犯罪行為,要罰1500歐元(約新台幣5萬400元),
除非是電影、戲劇或歷史議題的展覽有其必要,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