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民黨突然提交三案時,
大家心裡都有數絕對造假,
2017年選黨主席也才27萬6423人,
國民黨這次無消無息就取得更多連署書?
但是中選會主委是否應該公佈國民黨連署造假的消息,
我認為是不妥的,
1.戶政人員確實對辨認簽名嫻熟,
但是否有公權力"認定"他人簽名造假?
2.主委定期公佈查對進程是應該的,
但是只針對特定連署案公佈就有公權私用的疑慮,
這部分看其他連署案會不會有相關待遇就知
3.偽造簽名觸犯偽造文書印文罪,
至少死人簽名絕對有問題,
有疑慮就檢舉請檢察官介入,
在媒體上放話也是250萬的實習生嗎?
我猜中選會無權認定簽名造假,
因為認定造假要擔負舉證責任,
不可能在60天內跑完法律流程,
所以一方面盡力剔除死人簽名
另一方面也只能派政府官員拙劣的帶風向
※ 引述《damnsert (紅色向日葵)》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三立
: 2.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