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林益世藏1580萬財產囚2年 月底發監
3.完整新聞內文:
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涉嫌在立委任內收賄6300萬元並藏匿1580萬元不明資產,二審分依
貪污、財產來源不明罪判他12年、2年徒刑,
日前最高法法院將貪污部分發回更審,(12年部分)
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年定讞,(2年部分)
台北地檢署隨即啟動防逃機制,林益世戶籍雖在高雄,但因妻子彭愛佳住台北,
為方便妻子探監而表達希望北上服刑,北檢已通知林益世月底到案發監執行。
高雄警方指出,林益世判刑確定後,接獲檢方電話通知,要求林益世每日到警局報到一次
,林益世表示會遵循指示到警局報到,也會依規定執行發監,不會落跑,但因他的妻子彭
愛佳和小孩都在台北,考量探監等便利性,希望向北檢報到入監。
林益世(49歲)曾是藍營政治明星,妻子彭愛佳是中視主播。林被控2010年立委任內,涉
收受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賄賂6300萬元,並施壓中鋼與子公司賣爐下渣給地勇。林於
2012年連任立委失敗,同年2月轉任行政院秘書長,再向陳男索討8300萬元,陳拒付且持
索賄蒐證錄音向《壹週刊》爆料並報案。
一審認定陳曾剪接變造錄音,林也不是貪污,僅依公務員恐嚇得利及財產來源不明兩罪,
分別判他5年6月及2年,合併應執刑7年4月,引發譁然;但二審以林對中鋼人事有實質影
響力,將恐嚇得利罪改依較重的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12年,全案上訴後,最高院將林收賄
罪部分發回更審,但維持財產來源不明罪所判的2年徒刑、併科罰金1580萬元定讞,林須
入監服刑。
另外,同案被告林妻彭愛佳、林母沈若蘭及2位舅舅,原被控涉嫌共同違背職務收賄或洗
錢,最高院則判4人無罪定讞。(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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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一 刀 斃 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