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纏訟12年 辜仲諒更一審輕判3年6月

作者: Okonkwo (峰迴路轉)   2018-09-12 10:30:46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紅火案宣判】纏訟12年 辜仲諒更一審輕判3年6月
3.完整新聞內文:
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被控12年前涉以資本額僅1美元的紙上公司「紅火」,利用
當時中信金控轉投資兆豐金控計畫,炒作連結兆豐金股價的結構債,不法獲利台幣10億餘
元並侵吞其中3億餘元,一、二審各被重判9年、9年8月徒刑,經最高法院發回要求查明本
案實際損害與受害者,高院更一審歷經4年審理,今上午宣判,改依《金融控股法》背信
罪判辜仲諒3年6月,至於內線交易部分判無罪。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稱,辜仲諒(54歲)於2006年擔任中信金控副董事長兼中信銀行董事長期間,
與擔任中信金法人金融執行長的前妹婿陳俊哲、時任中信金財務長張明田、法務長鄧彥敦
、時任中信銀金融投資處副處長林祥曦等部屬,敲定中信金轉投資兆豐金計畫。
當時扁政府正推動二次金改,鼓勵金融機構合併,但限制獲准併購前,不得預先持有併購
對象逾5%股權。辜仲諒等人除以中信銀公開收購兆豐金股票至上限,另由中信銀向英商巴
克萊銀行購買3.9億美元結構債,藉由巴克萊購入44萬餘張兆豐金股票建立避險部位、高
度連結兆豐金股價,形同實質額外掌控近4%的兆豐金股權。
後因顧慮金管會若得知此事,會使轉投資案破局,辜仲諒等人擅自將這批結構債從長期持
有變更為短期持有,賣給資本額僅1美元的空殼公司「紅火」,由陳俊哲操盤籌資完成交
易,待兆豐金股價因中信金獲准轉投資而上漲,再由「紅火」贖回結構債,因巴克萊出售
兆豐金股票正逢高點,「紅火」藉此獲取新台幣10億餘元的差價利益。
不過,金管會於2006年接獲檢舉,調查後認定辜仲諒等人處理這批結構債交易方式,違反
營業常規,裁罰中信金新台幣1000萬元罰鍰,並要求追回「紅火」取得的差價利益,檢方
隨即介入偵辦,辜仲諒因此案潛逃日本2年,2008年返台投案,一審被依違反《銀行法》
等罪判刑9年,二審更加重改判9年8月徒刑、併科罰金1.5億元。
同案張明田等3名部屬,二審也各被判刑7年6月到8年6月,陳俊哲逃亡美國,2007年被通
緝至今。最高法院2014年8月將全案發回高院更一審,要求查明「本案受害者究竟是中信
金控還是中信銀行」、「如何認定辜仲諒不法所得超過1億元」等疑點。
高院更一審從2014年10月14日審理至今,辜仲諒等4名被告的辯護律師團,均主張「紅火
」不是炒股工具,而是「特殊目的公司(SPV)」,用來移轉連結兆豐金股價的結構債,
避免已獲准的轉投資案生變。律師團強調,賣結構債給紅火全程在控制下完成,絕無變成
呆帳的風險,贖回的獲利也匯還中信金,沒有私吞。
辜仲諒的律師團並聲請越洋視訊滯美被通緝的陳俊哲作證,理由是陳主導紅火案交易,且
為紅火帳戶有權簽章人,負責調度紅火資金和獲利,了解整個過程,陳還被指與辜仲諒共
涉侵占本案一筆新台幣3億元款項。
更一審合議庭准許律師團的聲請,首度透過台美司法互助管道聯繫,陳俊哲也答應越洋視
訊作證,不料今年6月20日安排妥當後,陳卻在高院夜間加開審理庭時,以還沒讀完高院
提供的卷證資料為由,拒絕露面表示意見,高院因此決定不再浪費時間嘗試越洋視訊,今
年7月完成全案辯論。
辜仲諒等4位被告在辯論時仍採無罪答辯,辜更強調自己「絕沒做對不起中信金控的事情
」,並肯定本案3位被告的部屬「是我父親一手提拔,精挑細選,都是人才!」他很抱歉3
人受此纏訟,但直指本案癥結在於前妹婿是否肯說實話。
辜仲諒承認:「我那天很期待陳俊哲(越洋視訊)能說明事實,結果當然很失落!」他並
說隨著案件偵審,他才知道前妹婿在本案做了那麼多不好的事情,「我很Shock!很Shock
!我不懂他前途這麼看好,董事長(辜濂松)這麼提拔他,為何做這些事!(指侵占3億
元部分)」
辜仲諒重申,他不知本案3億元去了哪裡,因為賣名畫、小提琴給陳俊哲的人,出庭作證
和他彼此都不認識。辜強調自己不說假話,講出去就要面對全世界,「我若講的不是事實
,同事看不起我,媒體寫出去,我也躲不掉!」、「包括陳俊哲,我若有不法,他會放過
我嗎?」(黃哲民/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inyurl.com/y9ont26e
5.備註:
更二審: 查無不法 無罪定讞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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