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偷吃老情人射後不理 人夫慘遭2女人夾擊

作者: LeonardoChen (LeonardoChen)   2018-09-14 05:23:21
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偷吃老情人射後不理 人夫慘遭2女人夾擊
3.完整新聞內文:
17186出版時間:2018/09/14 00:01
台北一名王姓人夫背著妻子與老情人偷情,沒想到東窗事發後,王男又私會老情人,但這回事情鬧得更大,不僅妻子怒告通姦,老情人也告他性侵,王男姿意的縱情,讓他被生命中最重要的2個女人雙面夾擊,因而水生火熱,所幸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老情人提告性侵部分罪證不足,而通姦部分也獲妻原諒撤告,台北地檢署昨將他不起訴。
不起訴指出,這名40多歲的王姓男子,婚前有一名相交多年的女友,2人年輕時因為意氣用事而分手,但王男婚後因緣際會再次與老情人重逢,2人為了年輕不知珍惜而有點感傷,卻也意外擦出火花,發生了不該發生的性關係,沒想到這次再續前緣,卻讓兩人戀情剪不斷、理還亂。
去年3月間,王妻意外發現丈夫和老情人親密地漫步台北街頭,上前與她爭論,過程中還打傷了對方,王男的老情人不甘心自已本應是元配,竟然最後淪為小三還被打,怒告王妻傷害。
為了化解生命中最重要的2個女人之間的戰爭,去年10月間,王男約老情人見面,希望看在他的情份能夠放過他的妻子,2人相約到「華山小酒館」用餐飲酒,然後女子又去超商買酒,由於女子喝多了在路旁嘔吐,當天天空又下著雨,王男就帶她到附近的「群來商旅」休息,2人又發生了性關係。
沒想到這次的談判,不僅不能化解2個女的糾紛,還沾得滿身是腥,事後不僅老情人指控王男趁她酒醉不醒人事撿屍性侵,王妻知道後也認為丈夫根本背著她偷腥,氣得對2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對於老情人的提告,王男坦承有發生性關係,但辯稱那天她喝多,又哭又鬧、天空還下著雨,當時妻子打電話找他,老情人又在外面淋著雨,他不忍心就帶他到附近旅館,進房後,幫她脫掉濕襯衫蓋上棉被準備離開,但她一直說「好冷」,他上床抱著她取暖,自然就發生了性關係。
完事後王男想要回家,但老情人不讓他回家還打電話給櫃台說要報警,質問他「你玩完就想走喔」、「如果我早上起床沒有看到你,我就告你性侵」。王男沒辦法,只好再留下來陪她,2人去洗鴛鴦浴後又發生性關係,後因妻子一直打電話找他,最後就趁她睡著後趕緊離開回家。
檢察官為了查證王男是否撿屍性侵,調閱旅館監視畫面,發現女子在王男辦理入住手續時,雖然略有醉意,但還能自行站立、行走,知道王男辦好入住手續後自行往電梯方向移動進入房內。
檢察官認為女子當天並沒有酒醉不醒人事的地步,也沒有事證可以證明王男撿屍性侵,因此處分不起訴,女子不服提起再議,高檢署認為調查完備,駁回再議確定。
過了一關後,王男在面對妻子提告通姦過程,不斷向妻子懺悔,妻子心軟主動撤回告訴,王男又僥倖過了一關,但王妻不願放過小三,還對她指控王男性侵的部分,又追加提告一項誣告罪。
對於王男老情人被控誣告及妨害家庭部分,檢察官認為,雖然她指控被性侵案的部分不起訴,但並不代表她所指訴的情節有虛偽情形,也沒認定她自願與王男發生性關係,因此認定小三罪證不足,一併不起訴。(吳珮如、呂志明/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914/1429541/
5.備註:
「如果我早上起床沒有看到你,我就告你性侵」台女真是太神了
這樣子誣告還不起訴喔,刑法有說台男該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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