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中選會拒收以核養綠補件 黃士修絕食抗議

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   2018-09-14 08:40:44
※ 引述《simonjen (狂)》之銘言:
: 你都知道公務員要依法行政,所以現行細則只有規定被動補件辦法,
: 請問公務員依據哪一個實行細則可以讓你主動補件?
: 中選會不信任土條?你是不是搞錯,如果中選會不信任土條就應該讓他補件,
: 因為法律上有規定你如果"被檢查出來有缺件"就可以"被動的補件",
: 所以如果不信任這案會過,那就應該直接讓你補件,
: 很可惜的是中選會相信土條的連署,
: 所以並沒有構成被動補件的要素,自然不能補件。這樣的邏輯才是正常的吧!
你要不要先搞清楚,施行細則是主管單位自己定的,你拿來當法源?
先訂個法說你能補才能補,球員兼裁判嗎?
還有要搞清楚,侵害人民的行為才是需要法律保留。
對人民有利的行為,通常是不需要法律保留的。
況且你拿個適用於「審查後」給人民補件機會(對人民有利)的規定。
去限制「審查前」人民補件的行為。除了私心以外,你要用啥正當目的?
今天不給補件,可能的下場,就是事後審查未過,還是要給補件機會。
但是卻來不及綁大選,中選會還是要職權再辦一次公投。
這是全國公投,到時候租場地、請人又是花上億。
相對的此時給予補件,中選會只是一個收件動作,把多的3萬張計算完。
再送戶政機關查驗。哪個成本較高?
還是中選會根本不在意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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