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灣福甡11號根本是地獄船!虐待漁工非法

作者: Oceanus (孕育幸福的種子)   2018-09-15 19:28:40
上下游 記者林珮君 2018.09.13
台灣福甡11號根本是地獄船!EJF基金會調查,虐待漁工非法捕撈IUU,呼籲台灣積極面對
台灣漁船「福甡11號」因涉及多項違規事實,今年五月被扣留在南非,環境正義基金會
(Environmental Justice Foundation, EJF )上個月約訪該船漁工,指出船上有嚴重
人權剝削及非法捕魚情形,船員控訴「根本是地獄船,猶如奴隸」。也有船員表示,
他們被要求將捕到的多種鯊魚「拿掉鰭跟尾巴之後,整隻鯊魚被丟回海裡」其中包括
鎚頭鯊等多種瀕危物種。
環境正義基金會表示,「福甡11號」違法嚴重,然而台灣政府在第一時間調查後,卻認定
該漁船未有違規事實,並允許離開開普敦。今(13)日「福甡11號」航回台灣,他們前往
港口關心,呼籲漁業署應嚴格執法,才能讓台灣儘早從歐盟漁業黃牌上除名。
對此,漁業署副署長林國平回應,「福甡11號」當時是因船體傾斜,南非政府考量有航行
安全疑慮,才會扣留,漁業署已對「福甡11號」未在期限內進行申請僱用外籍船員之程序
,開罰共計30萬元罰款。至於該船有無涉及其他非法人口販運、漁工勞動條件不佳、非法
捕撈等問題,漁業署表示還在調查中。該船公司員工則表示,船在8月時已經賣掉、轉手
了,目前老闆不在,其他不便多說。
《國際勞動組織漁撈公約》生效後,全球第一艘因違規扣留船隻
今年五月台灣漁船「福甡11號」被聯合國旗下國際勞工組織(簡稱ILO)點名,因違反
《國際勞動組織漁撈公約》(即C188號公約)被扣留在南非開普敦,指出該船勞動環境
惡劣、漁工缺乏合約保障等問題,是C188號公約自106年11月生效以來,全球第一艘因
違規被扣留的漁船,引發各界關注。
「福甡11號」後續因漁船拋錨,先將部分船員送回印尼,環境正義基金會八月時前往印尼
約訪漁工,共訪了六位皆在該漁船上作業長達一年以上的漁工。
環境正義基金會台灣海洋專案主任邱劭琪表示,當時南非政府的檢查員有列出該漁船的
諸多不合規定事實,包含沒有合約和船員名單、救生用品損壞、生活居住環境髒亂不潔,
以及一只船錨遺失、導致漁船傾斜45度、不能垂直停靠。而在環境正義基金會介入調查
後發現,實際狀況其實更嚴重船上有嚴重的人權剝削以及非法捕魚情形。
船員控訴:根本是地獄船,我們跟奴隸一樣
從環境正義基金會發佈的「福甡11號」影片中,船員控訴:「我們每天只能睡三小時,
跟奴隸一樣,」「安全防護措施很糟糕,我們只有一件雨衣,」直言「福甡11號」根本
是一艘地獄船。
「我的腿上原本有一個小傷口,後來受到感染,腫到連褲子都穿不下,整個小腿都很緊繃
。我需要休息,但卻被迫繼續工作。」一名船員在受訪時表示。另一名船員也描述被毆打
後的心情:「我們非常生氣,但因為在海上,我們什麼也不敢做。因為印尼船員只是勞動
力,不是個活生生的人。」
勞動環境惡劣,船上非法捕魚問題嚴重
邱劭琪指出,船員反映常遭船長暴力對待,每日工時高達22小時,工作缺乏安全設施以
及適當醫藥補給,就連救生設備也嚴重不足,漁工時常受傷,但仍被迫繼續工作。且船
上環境骯髒、伙食也不乾淨。此外,船員薪水不僅低於台灣規定的最低薪資,還會再遭
仲介苛扣,有漁工抱怨工作前五個月每月只領到50元美金,「這些都顯現漁工勞動條件
有多惡化。」
EJF基金會:漁業署調查方式錯誤,台灣政府一再錯失機會
環境正義基金會副執行長Max Schmid表示:「這艘船上的剝削狀況讓人完全無法接受,
這樣的狀況更加深了非法捕魚對海洋的傷害,任由非法漁業摧殘數百萬人賴以生存的
海洋生態系。身為世界最繁榮發達的國家之一,台灣應有能力也有足夠的科技終止非法
漁業及剝削。」原本期待台灣政府能徹底執行法規,但透過這次事件,他坦言:「我們
發現台灣政府一再錯失機會。」
環境正義基金會指出,台灣政府原有機會在漁船仍停在南非時就制裁漁船及相關人員,
但漁業署卻在草率調查後就以「漁船沒有剝削問題」之名,讓漁船再度航行。
邱劭琪解釋,在漁船被南非政府扣押期間,漁業署曾派一名調查員上船了解狀況,但該
名人員並未向船員解釋自己身份,甚至在船長也在場的情況下要求船員填寫勞動條件之
問卷調查,「整個調查過程都錯誤滿滿,現場既沒有安排通譯人員,也沒有特別為不識
字的船員解說問卷內容,這都導致漁業署根本沒有獲得正確資訊,最後才會草率釋放該
漁船。」
漁業署:人力有限會再檢討
對此,漁業署副署長林國平表示,今年五月發生「福甡11號」扣留事件的當下,漁業署
就有派人與南非政府溝通,對方回應扣留主因是看見該船有傾斜問題,考量航行上有安全
疑慮、才會扣留,而該船經改善缺失後已於6月底駛離南非。他也表示,南非政府隨後也
有一同針對漁工的勞動環境進行檢查,但最後僅提及漁船上有設備需維修之情形。至於
環境團體質疑的漁業署派遣上船的調查人員不夠嚴謹,他則表示:「人力有限,會再檢討
。」
再者,林國平表示,八月時漁業署有找了各公會及漁會人員,將ILO的國際漁船公約規範
內容傳遞給各家船東與船長,要求漁民建立自主檢視機制,「我們告訴他們,既然國際
有這樣的規範,你們也該遵守,畢竟進到別人家港口,就要自我謹惕。」
另外,林解釋,漁業署針對「福甡11號」涉及的違法事實,上月14日已開出兩張、共計
新台幣30萬元的罰單,指出該船未在期限內進行申請僱用外籍船員之程序,依照「境外
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處分,「船長沒在期限內向我們申請要雇用外籍漁工
,共計雇用了19位外籍漁工,」他強調漁業署該罰的還是會罰。
「福甡11號」回港,船公司:八月已將船賣掉
今日上午「福甡11號」航回高雄港,環境正義基金會前往關心,邱劭琪表示,船上有換過
一批新的漁工、不是舊有員工了,此外,她將之前船員提供的「福甡11號」照片和現場狀
況對照,描述船體明顯已做過維修,「船隻沒有傾斜了,連上頭掛有的救生圈都變得閃閃
發亮。」而現場並未開放讓他們直接面對船員,因此無法得知進一步狀況,也不清楚船艙
內的環境現況為何。
針對外界關心的「福甡11號」之違法狀況,林國平表示,漁業署今日上午已派了數名檢查
人員在港口等候,是否有非法人口販運、漁工勞動條件不佳、有無涉及非法捕撈等問題,
都還在調查中,「這兩天(福甡11號)就會完成卸魚申報了,漁業署會盯著,我們也有
派了翻譯人員在現場。」若查到違規情事,將依「遠洋漁業條例」及「境外僱用非我國
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核處,他允諾調查結果近期就會公告。
記者再聯絡「福甡11號」母公司,員工受訪時氣憤表示,媒體都在亂寫,強調該船在八月
時已經賣掉、轉手了,不關他們的事,提及老闆目前不在,其他則不願多說。
對此,林國平表示,漁船買賣需與漁業署報備,「目前還沒聽過這件事(指福甡11號已轉
手經營),但是要罰也是罰舊船東。」並表示若漁船確實涉及違法事實、已進入漁業署調
查程序中,漁船是不能進行買賣的。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112785/
這裡有影片 https://vimeo.com/289478169
5.備註: 福甡11號,前天從南非駛回台灣港口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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