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續上篇,
今天剛剛終於有媒體訪問了
中選會主委自己解釋,沒有法條根據就拒收.
還放話8月底沒交就來不及。
但法條規定是9.14
可以這樣嗎?
https://youtu.be/7HlC62WBpE0
沒有相關法條依據,就拒收
還可以放話移動法律規定的繳交期限
[半年多前(公投法修完後)] 我收到14號
https://reurl.cc/AqQWQ
(#陳朝建:8月底前。甚至推估9月14日前,只要被受理第二階段連署書公投案,仍有機
會綁大選)
(9/16 #某單位超賤偷改內文了!!感謝網友留言提供網頁紀錄)
(9/3號) 改10號好了 看你來不得及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903001929-260407
(9/5號) 好像快達標了阿那就明天截止吧 (  ̄ 3 ̄)y▂ξ
https://www.storm.mg/article/486463
9/12電話確認
https://youtu.be/34UPK1Mm5t4
9/13拒收????
https://i.imgur.com/7oQgaId.jpg
如果對法條有遲疑,請參考下面引言
拜託您對台灣民主,還有一些信任
將這些資訊傳遞出去好嗎 感謝!
不管您反核或挺核
合法收件,公平選舉
這才是台灣珍貴的價值! 拜託拜託
※ 引述《hunter0904 (態度)》之銘言:
: 今天王律師寫了一個文章
: 描述中選會是如何違法
: https://www.storm.mg/article/497969
: 以核養綠只有一個訴求
: 依法收件,公平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