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北市府修法草案增列「吳音寧條款」

作者: wild2012 (世界末日)   2018-09-25 19:48:40
北市府修法草案增列「吳音寧條款」 游淑慧揭兩嚴重後果
http://gotv.ctitv.com.tw/2018/09/968828.htm
台北農產運銷公司總經理吳音寧依《台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拒赴北市議會
備詢,引發爭議。對此,北市府計劃修正《台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這項
自治條例修訂被外界稱為「吳音寧備詢條款」。對此,台北市議員參選人游淑慧認為這是
非常荒謬的修正,她也提及將會有兩大嚴重後果。
台北市政府副秘書長兼財政局長陳志銘日前指出,修正重點包括條文第9條第2項,比照國
營事業法增列「並備詢」文字,以及第3項規定,明定市政府提供場地並與投資事業訂有
委託經營管理契約者,應在契約載明「經市議會邀請列席者,應列席報告並備詢及其違約
罰則」,督促總經理或董事長應列席市議會報告及備詢,且委託經營管理契約規定,若不
出席,可認定為違約開罰。陳志銘強調,增列條文部分是針對市府持有股權並跟市府有委
託經營關係的公司,像北市持有股權的農產、漁產、畜產與花卉公司,並非只針對北農。
對此,游淑慧發認為這是為了吳音寧一個人,把其他無辜的場館經營者,通通納入要到議
會備詢的行列!游說市府委外的場館非常多,這樣搞下來,未來運動中心、公辦民營的幼
兒園、托嬰中心、委外經營的公立停車場、公設游泳池等投資經營者,都有要到議會備詢
的義務。
游淑慧提及兩大嚴重後果,她說一、議會可能擴權太多,讓所有場館經營的業者,增加承
擔議員「關說」、「協調」案件的壓力。二、降低優質廠商承接市府委外案的意願。試想
一般平民老百姓、經營事業的平常人,誰希望常常被邀請到市議會去備詢?游提及產發局
的四大公司經營人之所以應到議會備詢,有其特殊的原因,包括:一、獨佔性。二、市府
投資一定股份。三、影響民生消費重大。四、為公用事業。
「市政府沒有能力『管住』吳音寧,但為了吳音寧一人,到底還用付出多少代價?」游淑
慧說第一果菜市場改建案倉促更改妥協、又追加預算3億多;兩個會期市政焦點模糊,許
多重大議題,如大巨蛋沒人討論。現在還要修法殃及無辜、拉別人來陪葬,種種情境都非
常荒謬。她也真心奉勸,民進黨執政下,可以讓吳音寧奉獻熱情且同樣高薪的位置一定還
很多。此外,台灣人才濟濟,更專業、更適合北農的人,一定也很多。「請你們放手北農
,不要再因一人多製造事端,讓北農回歸專業吧!」
中時電子報 謝雅柔/綜合報導
心得
這條款在議會絕對不可能通過的,通過也是有一大堆但書的條件
最後淪為修好看的、有後門、無實際意義的那種。
台北市政府持有股份的公司何其多,除了第三段講的那些農產、漁產、畜產、花卉
還有大都會客運、富邦金控、悠遊卡公司、捷運公司等,族繁不及列載
甚至是各大基金會,基金會更是重點中的重點!
這些公司法人全部都是大咖+金主,這法一通過等於得罪這群有錢有勢的人,
藍綠絕對不敢讓他過,不然以後選舉沒有政治獻金要怎麼選?
一定會一直拖時間,一期拖過一期拖到沒人記得,拖到鋒頭過去,
頭過身就過,關關難過關關過。
垃圾不分藍綠! 拉基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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