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VEu4DQX.jpg
上週本魯開車上班,前方停了一輛看起來超危險貨車
本魯忝為二類組畢業生,實在無法理解如何用兩條繩子以這種方式固定鋼構件
而在貨車起步時不會因慣性滑落下來,砸到後車前擋風玻璃
我順手拍了兩張照片以供線上檢舉
還查了一下法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0條之七)
在檢舉事由寫上 "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
今天收到檢舉回函
竟然說"事實欠缺具體明確","無法逕行舉發"
https://i.imgur.com/IEa8n99.png
這樣的照片難道還不夠具體明確?
難不成要等鋼構件掉下來砸到後車才算具體? 才算明確?
還是我應該要在檢舉事由上將法條也打上去,警察才知道犯了什麼法?
有沒有相關的檢舉技巧或八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