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occqqck: 不離職也可以走吧 哪有一定要蓋章114.136.175.203 09/28 16:58
→ roccqqck: 有口頭告知就可以收東西了齁 公家單位ㄟ114.136.175.203 09/28 16:59
護理師要工作,必須辦「執業登記」,
而辦理「執業登記」的過程中,一定要拿到「離職證明」,
所以假如主管硬要搞你,不給你拿「離職證明」,
你直接走人也沒辦法換新工作,因為沒辦法辦「執業登記」。
所以假如遇到這種情況,
只能走院內申訴,失敗再走司法救濟,
最後才能拿到「離職證明」,
但這一搞下去是好幾個月的事情,搞完新工作大概也沒了。
所以當醫療人員,千萬不要得罪主管,
否則主管要搞死你,真的是超級簡單,
一個章不蓋下去,你可能就半年沒飯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