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輕熟女欠債想「以身相許」 債主拒絕慘了

作者: miss80423 (釋迦磨你)   2018-09-30 19:38:57
中時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928000002-260402
嘉義一名34歲的熟女因簽賭輸錢,向地下錢莊借錢3萬元,還了2萬元後尚欠債1萬,女子
向對方表明願意陪睡還債,但卻遭到對方斷然拒絕,女子覺得受到侮辱,氣得報警檢舉對
方放高利貸
法律評析
民事部份:
民法Ꜳ05規定,以給付利息為標的的債務關係,得依雙方當事人間的約定,訂定其利息利
率,但不得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如果超過,則債權人無請求債務人償還超額部分利息的
請求權。
此外,錢莊老闆同時違反民法ꜷ4規定的暴利行為,其規定如下:法律行為,係乘他人之
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為給付之約定,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
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撤銷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
通常前往錢莊借貸之人,都是在有迫切需要的情況下,或因其他原因,無法立即向銀行貸
得現金,才轉向錢莊求助。因此,一般於錢莊借錢的情況都成立上述所指「急迫」、「輕
率」之情形。
刑事部份:
錢莊老闆以高利息放款的行為,可能構成刑法ꜳ44重利罪。其法律條文如下:乘他人急迫
、輕率或無經驗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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