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完整新聞標題: 性侵良家女逃了10年 淫狼這回性侵小模終被逮
完整新聞內文:
42歲男子施力仁10年前尾隨1名女子進入住處樓梯間,恫嚇「我要跟你做愛不是搶劫」,
然後逼迫口交、性交、留下了精液在女子內褲後揚長而去。10年後,施男又再度尾隨1名
女模回到租屋公寓,因為性侵未遂落跑,但這回他沒那麼幸運,不僅被逮捕經法院依加重
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4年,還從比對他的DNA追出10年前舊案,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加重強
制性交罪起訴。
2008年元旦的清晨5點30分左右,1名年輕的女孩與好友瘋狂跨年後,走在台北市街頭準備
回家,沒想到卻在半路上遭人盯上而混然不覺,這名男子就像一匹狼一樣悄悄的跟在她的
後方,一路走回女孩居住的公寓。
當女孩打開公寓大門進去後,男子突然快步衝進門內,並在樓梯間以手摀住她的嘴巴,恐
嚇「你敢叫我會打你」,並噁心的說:「我要跟妳做愛,不是要搶劫」,然後將她拖到4
樓的樓梯間,雖然女孩曾經大叫救命,但卻無法嚇退對方,最後就在4樓的樓梯間慘遭逼
口交、性交,這匹淫狼肆無忌憚的在她的內褲上留下精液。女子遇害後隨即報警,卻一直
沒有發現狼蹤,一轉眼就是10年。
今年3月22日,1名年輕貌美的小模凌晨3點左右回到家中,準備洗澡時,竟然被1名尾隨她
返家的中年男子,用雨傘撬開門鎖直闖浴室,將小模壓制在地企圖性侵,所幸這名小模冷
靜的與男子周旋,並與他聊天:「我認識你嗎?我有得罪過你嗎?你到底要什麼?」幾經
周旋後,小模最後已答應和施男成為朋友,感化施男,讓他鬆手離開。
施男離開後,小模趕緊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是男子施力仁所為,最後施男被法院
依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4年。而就在警方將施男拘提到案時,警方也依法採取施男
的DNA檢體,經過比對發現他的檢體與10年前性侵懸案的淫狼檢體相同,因此再次將他移
送法辦。
對於被指控犯下10年前的舊案,施力仁承認有與對方發生性關係,但鬼扯對方穿得很像援
交小姐,他才上前搭訕「妳有沒有在做援交?」,沒想到對方回他「我知道你要什麼」,
就示意他與她一起回家。
施男說,等到進到公寓樓梯間後,對方忽然蹲下來拉開他的拉鏈幫他口交,還主動拉起衣
服要他搓胸,還扶著他到旁邊的窗戶與他喇舌,他從來沒見過這麼主動的女孩,就大膽的
問對方住在幾樓,對方表示回家不方便,要他直接在樓梯做,2人就不戴套發生了關係,
他還稱事後給了對方4500元。
不過檢察官傳了公寓的住戶,還有人有印象10年前的元旦清晨,曾聽到年輕女子在樓梯間
大喊救命,檢察官在綜合相關事證後,不採信施男的說法,認為施男侵入住宅性侵,已涉
犯加重強制性交罪,再次起訴他。(呂志明、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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