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花縣府推自付拆除違建費 遭議員反對7度封

作者: kivan00 (Kivan)   2018-10-02 17:50:55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花縣府推自付拆除違建費 遭議員反對7度封殺
3.完整新聞內文:
花蓮0206地震市區有4棟大樓倒榻,有人檢舉縣府擺爛未拆違建引民怨,因全縣有超過三
千件違章待拆除。去年度議會通過的違建預算竟只1000元,今年也只有20萬元,縣府今在
臨時會再推「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取費用自治條例草案」,訂定收取費用標準,讓違建者
自行負擔代拆費用,但是多數議員反對,第7度遭封殺。
花蓮縣府今年度歲出129億元預算,但違章建築處理業務費被議員砍至20萬元,其餘全數
過關。縣府建設處長鄧子榆今在臨時會預備會再推「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取費用自治條例
草案」,鄧說,此案從民國2000制定,陸續已6次送議會審議,今是第7次。
鄧子榆表示,依據建築法96條規定,違建經由強制執行,應該由被拆除人付費,內政部營
建署也希望各縣市以自治條例制定。目前全台已有台北市、新竹市、雲林縣、嘉義縣、台
南市及金門縣通過上路,盼藉此嚇阻違建。
議會建設小組召集人施金樹說,多數議員都覺得在花蓮大環境經濟不好,若是拆除費用由
民眾來負擔,會製造不少社會成本。違章建築「不可取,非常討厭」,但也沒達到可惡可
恨,在座包括議員、縣府官員局處首長等「沒有違建的請舉手?幾乎99%沒人敢舉手」,
這是歷史共業,幾乎家家戶戶大大小小都有違章建築。
議員鄭乾龍說,現在正值選舉,此案還是「先退回」交給下一屆新的民意來決定,比較客
觀。議員笛布斯‧顗賚也附和鄭意見。
縣府有官員無奈地說,自2006年迄今每次提案對違建屋主收取拆除費,都被議員擱置,「
議員都推給下屆,是還要延幾屆?」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6/3399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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