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y731 (K少)》之銘言:
: 我想再忍耐應該也沒多久了
: 接近選舉應該改到上站2000以上~
: 電話哥才16xx多
: 每天看他洗推文版面我都覺得煩了!
: 大家覺得改到2000夠嗎?
: ※ 引述《gv390 (我討厭我喜歡妳)》之銘言:
: : 只要有柯p的文章,電話哥就一定推一堆廢文
: : 你說一兩篇還好笑
: : 每篇都有,而且都和該文完全無相關的內容
: : 越看越煩
: : 有人說有去檢舉了,可是好像被壓著不管?
: : 也看推文說,如果是k少當版主,會去處理
: : 那怎麼現在都沒處理?
: : 版主484失職啊?
以下我個人觀點,非代表板主群
先說,K少是我很尊敬的前輩,法學底子也是很深厚,是我學習的對想
但也不代表每件事情我的判斷都會跟他一樣
板規14條,我記得之前有看過海盒講的一句話(有錯請海盒更正,憑印象不找證據了)
當初是因為多龍的===== 風格,特定針對他定的
時間從來一次,他覺得好像沒有必要針對個人去定版規
這點我滿認同的
關於第14條規定
一、單篇多次或多篇與文章無關之推/噓文/→、推圖或符號或過多簡體字、妨礙閱讀
之使用者
我個人的解讀需要有兩種要件
1.無關
2.符號、推圖妨礙閱讀
兩個我都會採取比較寬的解釋
因為我覺得沒必要抹煞個人風格
即便這個個人風格,我可能看的不順眼
也不代表就不准他發言
例如鴨卡,他的推文都是張OO,所以用無關來判也可以透過解釋符合違規標準
但抹煞了鴨卡的推文,是大家希望的嗎?
如果電話哥不行,鴨卡可以,那這條線又要怎麼畫
只是因為單純大家喜歡哪個不喜歡哪個嗎
這是我對於版規14的標準
K少過去有認定電話哥違規,我個人予以尊重
有時候有些檢舉沒判是因為我認定未達,或是還在思考
如果有其他的板主認定違規,自然也可以處理,對於結果我也會尊重
總結一句話,針對版規得執行
我不會因為我個人主觀的不喜歡
去提高或降低自己對個案的標準
並降低自己的主觀裁量空間
盡量以客觀的表準認定
這是我的執行方式
回到電話哥,如果有人想要檢舉他
針對他的推文怎麼樣跟原文毫無關聯
且有多次/多篇的行為
針對無關的部分整理並稍微論述
有道理的話我還是會水桶的
風向不對,大家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