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先表態:
我個人不相信柯文哲有從事任何直接違反道德的器官移植仲介與相關行為
同時以現在的訊息看來,我也不認為有證據顯示如此
雖然以現在八卦板的分類我應該偏柯黑(?)
接下來,我把想講的分成幾個部分:
(1) 葉克膜對無心跳器捐有用,但台灣現在制度上不允許
2017年衛福部開放無心跳器捐,但不得使用葉克膜等侵入式設備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1006005608-260405
雖然有人可能會覺得,捐贈者和家屬都同意捐贈的情況下,為何不能用葉克膜來提高捐贈
器官的品質。但這部分主要是考慮倫理及法律的問題
2008年柯文哲還在當醫生的時候,其實就對此發表過一篇文章
〈無心跳者器官捐贈的法律倫理問題〉,內容有提到為何無心跳器捐(NHBD)配合使用葉
克膜(ECMO)存在爭議,以下是幾個理由:
a. 停止維生治療之法律問題
b. 心跳停止多久之後,可以開始用葉克膜?甚至摘取器官?
c. (無心跳)死亡判定的法律程序困難
首先這個a部分,衛福部在2017年通過〈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作業參考指引〉
算是未無心跳器官捐贈提供了一個合法的制度的基礎
b和c的部分,〈作業參考指引〉也明定了心跳停止後需經過5分鐘的等候觀察期,期間不
得有醫療行為,之後才能宣布死亡並進行移植作業。接下來為了避免凝血,並保持器官的
活性,會插導管灌流冰食鹽水,把血液沖掉並降低體溫。但除此之外,葉克膜這種「侵入
系統」是不允許使用的。
相關現行規範:
https://dep.mohw.gov.tw/DOMA/lp-3130-106.html
總結來說,葉克膜在無心跳器捐上是有用的,但考量倫理問題並不允許
(2)台灣已禁止死刑犯器官捐贈
早年台灣的死刑犯是可以捐贈器官的,最有名的應該是陳進興了(據新聞說,當時有患者
聽到是陳進興的器官之後拒絕器捐,過沒多久便不幸死亡)
但在2015年衛福部修訂〈器官移植作業準則〉,禁止使用死刑犯器官
其中原因,主要是還是因為死亡認定引發的倫理問題
器官捐贈必須要在確認捐贈者死亡後才可進行,依據情況不同,可能是「腦死判定」或是
前述的「無心跳死亡判定」。而死刑犯器捐的問題,就出在這個死亡判定上。台灣的死刑
槍決執行,一般是打在心臟,但如果考量器捐則會改打在頭部,但是頭部中彈並不等於腦
死或死亡。就現行法律來說,(醫院內的)腦死判定程序是很嚴謹的,必須特定資格的醫
生進行兩次判定,並且兩次之間必須間隔至少四小時。
但死刑犯器捐顯然不可能有這種條件,要捐贈器官的死囚在執行槍決後,就必須立刻送往
醫院進行器官摘除,否則器官很快就會失去活性而無法捐贈。但即便太陽穴中了一槍,也
不代表已經「死亡」。事實上過去就曾發生過幾次,器捐死囚槍決後,送往醫院的途中又
出現生命反應,只好再開回刑場補刑,一來一回就錯過了器官摘除的時間。而這個因為趕
時間,而難以認定死亡的問題,也使得死刑犯器捐會蒙上了「活摘器官」的倫理問題(假
使還沒有完全「死亡」就摘除器官)。
關於這點,在板上被噓爆的 Vincent Sue 醫師有寫過一篇說明,有興趣的話可以作為一
的參考文件看看
https://www.facebook.com/vincent.sue1/posts/2033074713426958
總而言之,因為「死亡」判定的倫理問題,台灣現在已禁止死刑犯器捐
(3)何謂「活摘器官」?
如果要活摘器官,為何需要葉克膜?這最近的爭論重點之一。但要討論這個命題之前,必
須界定清楚的是何謂活摘器官?
一般最直觀想到的,就是葛特曼還有其他國際調查所指控中國的,「為需求而殺人」的那
種活摘器官。也就是有需要的時候,再把捐贈人(但已經不被當人看)抓過來摘器官。這
是第一種定義,也是最令人髮指的一種。
但還有另一種「活摘器官」爭議,是從前述的死刑犯器捐,乃至於無心跳器捐使用葉克膜
這些案例衍伸出來的,就是在器官移植操作上,怎麼認定「死亡」以及是否「加工死亡」
的爭議。這樣的爭議顯然和中國被指控的那種,存在極大的差異,如果硬是要混為一談絕
對是來亂的。但是就倫理的角度,確實也存在這種弱版本的「活摘爭議」。
換句話說,要討論甚至指責葉克膜有助於活摘器官時,必須界定清楚是在討論哪個層次。
我目前沒有看到任何討論,關於中國屠殺式的活摘器官是怎麼施作,也不曉得葉克膜能否
在中間扮演什麼功用(我就先推論為沒有吧,歡迎打臉)。因此說柯文哲去推廣葉克膜,
是助長了中國對法輪功的迫害和活摘器官,是一種無根據的指控。
但另一方面,中國是否使用葉克膜於一般情況的器官移植?(台灣已禁止)這點就資料上
來看是有的。就如這篇文最原PO所提出來的文章,這種應用顯然是有的(推廣程度就未
可知),而在這個層次上,柯文哲應該也能算是一個教學與推廣者(也才會有所謂物超所
值的那篇論文)。關於是否要因為這一點,對於柯文哲提出倫理上的指控,我個人持保留
的態度,但說葉克膜與器官移植無關,或者毫無活摘的倫理爭議,也不完全正確。
關於這點,板上也已經有相當多相關討論
可參考的討論串包括:
□ [爆卦] 以ECMO原理與併發症說明活摘器官
□ [問卦] 有沒有活摘器官的懶人包
(4)中國的器官移植
中國的器官移植在國際上充滿爭議性,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器官捐贈的來源不明。有文
章就指出「中國98%器官移植源控制在非衛生部系統。」,而中國衛生部的黃潔夫也曾公
開表明,「中國的器官移植90%是來自死刑犯」(而中國從未公布過其死刑執行人數)。
而國際上也有各種指責,中國從法輪功和維吾爾族等族群身上,進行器官摘除。但以上這
些爭議性的器官摘除,是否設計葉克膜的使用,目前並不得而知,需要更多關於中國的資
料。
從葛特曼跟柯文哲的訪談,以及後來確認過寫進書裡的內容,柯文哲很可能是知道許多中
國器捐的黑暗面,甚至活摘法輪功的問題。但柯文哲也曾試著把在台灣建立的器捐登錄制
度推廣過去,應該是希望能多少改善那種亂象,這讓也我無法相信柯文哲會去參與在中國
的法輪功活摘中。
當然,我也能理解對於中國恨之入骨的葛特曼,想努力揭露活摘器官這種令人髮指的事情
,並對於柯文哲沒有出面響應他的指控,以及否認他當時確認過並寫在書中的內容,感到
失望。這個失望是否成立見仁見智(我個人是不認同柯文哲在面對中國時,務實性的退縮
,不過這不能說是什麼道德瑕疵,頂多就是價值立場的選擇),但我覺得葛特曼最需要說
明的,是為何他說推廣葉克膜是一種perverse incentive to kill Falungong?我確實看
過一些講中國器官活摘的紀錄片,提到他們研制出各種「科技」(例如可以瞬間造成腦死
的撞擊器),可能被應用在不人道的器官活摘上,但葉克膜真的有助於這種活摘過程嗎?
至少目前看到的資料裡面,都沒有相關的佐證,希望如果葛特曼因為是掌握了什麼其他消
息,能夠有相關的說明,也讓大家能更了解中國的器官活摘問題。